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在不断的提高。现如今车已经成为很多人的代步工具,因此,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而且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许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致残或死亡,都需要法庭对受害人的亲属扶养问题作出合理、合法的裁决。那么交通事故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被扶养人的范围: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应是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有抚养义务并实际抚养的人,即扶养人与被抚养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死者生前或残者残前对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而未满16周岁或者因残疾而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应属于被抚养人。
  
  (2)计划外生育的子女,虽然计划外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我国政策的规定,但违法者不是该子女,而是其父母,政府应对其父母按照规定作出处罚。而超生子女本身并无过错,其与其他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如果不把未满16周岁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列为被抚养人,实质上是剥夺了该子女的被抚养的权利。
  
  (3)对于非法收养的子女则应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如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还健在并有抚养能力的,应由其生父母领回抚养而不属于死者生前或者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如该非法收养的子女的生父母已去世,或者下落不明,或者已无抚养能力的,则应视为被抚养人。
  
  (4)对于那些没有抚养义务,但为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养的人,因为他们之间没有法律上的抚养与被抚养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作为被抚养人参加诉讼,他们的生活问题应通过民政部门解决。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1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1、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由此可见,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话,需要计算至十八周岁,如果被扶养人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如果您对这个问题还有不太了解的情况,还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同时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怎样争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赔偿?有哪些赔偿项目?
      ,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而每年因交通事故发生的死亡也随之增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对于您也逐渐从陌生到熟悉了,那么今天就和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怎样争取交通事故死亡最大赔偿? 一、 什么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导致受害者死亡的赔偿 二、 交...


·撞车赔不起怎么办,交通事故财产赔偿的范围
      经常看见新闻说哪辆豪车被撞了,损失费都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这笔钱对很多人来说都是承担不了,那么撞车赔不起怎么办?这对很多司机来说都是头疼的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撞车赔不起怎么办? 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违章行为进行判定而形成的文书材料,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这个问题,很多人是抱有疑问的,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书更改的情况具体是怎样的?行政行政复议(诉讼)的具体要求又是什么呢?为您解答疑问。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吗 ...


·在我国未买交强险的赔偿多少钱
       事实上,您是应该相信国家站在宏观角度上去强制规定的一些事情的,可是当下交强险已经明显凸显出来是必不可少的汽车保险的情形之下,还是有极少一部分人就是因为心疼那一点保费,所以就是不投保。但是主要责任人有没有交强险都是该赔当事人多少钱就必须得赔多少钱的,不能说没买交强险,对受害者的赔...


·职工上下班出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职工上下班出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在交通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率越发增高,当遭遇交通事故时,一般的赔偿标准是什么?相信大多数的人都很关心,在交通事故中,所赔偿的项目有很多,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的相关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出车祸社保能报销吗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了被车撞了的事件,首先交警会现场进行处理,如果主要责任在于对方的话,自己的医疗费用是可以让肇事者赔偿的,这种情况下,自己是很难拿到自己社会保障卡里医疗保险的钱的,但是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得到自己社会保障里的医疗保险的一部分钱来支付自己的医疗费用的。下面律图小编...


·非道路交通事故怎么救援有哪些内容?
      非道路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在非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而非道路大致可以分为9类,可是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怎么救援呢?其实这里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保险公司理赔。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非道路交通事故怎么救援 非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由公安派出所处理或出具事故证明,...


·一、普通电动三轮车有醉驾吗?
      一、普通电动三轮车有醉驾吗?醉驾普通电动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也是按照驾驶机动车醉驾的行为进行司法判定。《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意见》指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


·提交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提交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多久?提交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2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视具体情况而有着不同的期限规定:其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其二,下列案件在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