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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法是指当法院无法确定可得利益损失数额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酌定一个赔偿数额的方法。可得利益因其属于合同履行后方可获得的未来利益,因此在很多情况下难以算出具体的数额,而法院又不能拒绝裁判,因此在这时往往会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形,如合同实际履行情况、过错大小、行业利润率等,对可得利益损失酌定一个数额进行赔偿。
采用估算法要求法官在双方当事人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运用自由心证和经验法则对可得利益损失数额予以评估,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特别是守约方的合法权益,发挥赔偿损失鼓励诚信交易、维护正常交易经济秩序的功能。在基于估算法计算损失赔偿额时,可以在考虑守约方的诉请基础上,扣除违约方合理抗辩应减除的部分来进行计算。
·违约金的种类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固定...
·强制履行的有效要件
构成强制履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违约行为。
2、必须有受害人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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