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要回女儿的抚养权有哪些法律要件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孩子的抚养权是夫妻关系终止之后对于孩子进行抚养的权利,抚养权的确定是本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的,同时抚养权确定之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一方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另一方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因此起诉要回女儿的抚养权是有法律支持的。我国《婚姻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对于变更抚养权做了详细的规定。
  一、起诉要回女儿的抚养权有法律依据吗
  
  1、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变更子女抚养权手续: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或骗走该子女的当事人。综上所述,起诉要回女儿的抚养权我国法律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只要一方找到抚养孩子一方 不适合抚养的证据就可以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由哪一方抚养对孩子成长更加有利的情况下进行抚养权的变更。对于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具体的操作指导。
  
  
  


·夫妻起诉离婚一方有意拖延怎么办?
      夫妻绝对对方不合适且无法再一起生活下去了,除了将就更多的人会选择与对方离婚。如果不能协商离婚,就只能在法庭上解决。但是,有的时候明明双方已经提起诉讼,却有一方故意拖延导致诉讼不能进行。那么,夫妻起诉离婚一方有意拖延怎么办? 一、一方有意拖延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


·诉讼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猥亵女生该如何进行认定
      我国的教育部和各位家长,其实在针对孩子性知识方面的教育是非常缺乏的。我国孩子从小针对性方面了解的就相当少,有些情况下被犯罪分子伤害的时候,可能也并不知道,所以近几年来,就有越来越多的新闻报道猥亵女生这样的犯罪案件。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猥亵女生该如何进行认定?一、猥亵女生该...


·离婚协议对股票的处理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的方式下,夫妻必须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才行。而协议书里面除了要表明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外,同时还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问题作出处理。那要是夫妻又股票的话,离婚协议对股票的处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对股票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


·一段和谐的婚姻关系
      一段和谐的婚姻关系,往往需要婚姻双方的维系。当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无法再进行下去的时候,双方都有权提出离婚。在离婚的案件下有时是只属于一方的责任的。那么丈夫离家出走可以起诉离婚吗?下文中就针对该问题进行了解释与分析说明。 丈夫离家出走可以起诉离婚吗?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调解无效...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四)被告被监禁; (五)被告均被注销城...


·陕西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陕西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


·离婚时,父母要将财产处分给子女,能反悔吗?
      1、男女双方经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有的一处房产赠与给儿子所有。离婚协议生效后,男方拒绝将协议中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处房产过户给儿子。女方将男方起诉,要求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儿子。而男方在《离婚协议》生效后援引《合同法》中关于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夫妻本身在孩子抚养问题上面产生了争议的话,此时一般是由法院对抚养权以及抚养费作出判决处理的。而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情况,那此时能否不给孩子抚养费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首先,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是父...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吗
      中国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吗一、中国同性恋合法化了吗我国同性恋没有合法化,同性恋爱不犯法,但是要结婚,既不犯法也不合法。我国还没有颁布涉及允许同性恋结婚的条例或规定。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规定,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自愿办理结婚手续,因此我国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前提必须是男方和女方,并...


·夫妻离婚时股权应该怎么进行分割
      在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现在可能存在一些比较特殊的财产类型,如知识产权、房产、汽车以及公司股权,针对不同类型的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分割是不太一样的。那一般离婚时股权该怎么分割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夫妻离婚时股权应该怎么进行分割 根据《公司法》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