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分配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分配是怎样的一、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分配是怎样的?
  这些一般都是根据投入的份额来分配的,如果投入的不是实物,那可以根据评估价格、投资者的公认来确认份额 这样的股权分配一般都是投资者根据自己投资的比例所具备的发言权来协商,没有什么可比性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协商
  天使投资提出一系列相关要求后,公司注册股票数量,内部核算每股价格。同时,所有股东的股票只占到总量的75%左右,由于创业公司没有相应的资金或者技术做抵押,留出来的25%部分用于以下用途: 创始人根据贡献拿到一部分股票作为补偿; 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给员工发股票期权; 公司重要的成员包括CEO,将获得一定数量的股票。几个投资人的股份之和小于公司创始人的,最好不超过 30%。 有一个明确的主导投资人,即他比其他投资人明显大一些,且相信这个项目,愿意持续帮忙。
  初创公司不建议有太多投资人。 本来也不需要多少钱,弄那么多人,有两个麻烦: 没有人牵头,您都不会承担这个项目下一轮融资的责任。 太多天使投资人,会让股权结构显得复杂,会让后续投资者望而生畏——不知道隐藏着什么风险。 另外,我建议创业者如果认为自己的项目靠谱,不要找所谓的 3F,3F 是美国的游戏规则,在中国,3F=业外小资本,这意味着他们承担风险、相信愿景的能力比较差。
  公司估值在风险投资中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决定了投资人的投资可获得的股权比例。公司估值可分为投资前估值和投资后估值,二者的关系为:投资后估值=投资前估值+投资额,而投资人获得的公司股权比例=投资额÷投资后估值。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分配是什么?
  资金股权的确定得区分投资者的类型,一般来说个人投资得看投资人的个人特性了,机构投资则更多有一套价值评估的系统。下面我们来谈谈对个人投资者的对待方法。投资者为什么要投您的团队,最重要的一般都是看重人,其次才是项目。因此,我们也应该首先从人的角度来对待投资资金占的股份比例的问题。比如一个投资者的控制欲特别重,很可能您就不要去奢谈控股了,而不如把精力转到如何通过扩大盘子让团队的收益增大;如果投资者是特别豪爽的,或许您可以获得控股权。总的一句话,更多的还是尊重投资人的看法吧。如果真的觉得不合适,看来你选择的投资人错了,应该变的是你,而不是他。
  至于经营股权部分,总的比例定好了之后,就可以考虑每个人在团队中担任的职责和能力来评估了。这个方面可能有争持的地方,我的建议是设立一些简单的虚拟股权绩效评价系统。就是说在创业过程中让股东的股权随着个人绩效的变化有一定调整幅度的激励制度。这个制度是中立的,因此经营股权的分配比例也是按照职责、岗位来分的,而不是按照人来分的。
  如果您觉得还应该考虑创意角度的股份,那把这个方面单列。让最开始提出这个创意的人获得一定的股权回报。
  因此,对待股权分配最基本的就是没有必要不好意思细谈,股权不谈好,在创业过程必然会发生各种问题。让股权不按照人来分,而是按照客观的资金、职责、岗位、创意等角度来分,能尽量避免随意的拍脑袋分配方式带来的问题。
  综上所述,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分配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虽然股权分配主要是根据投资人投入的资金作为参考比例,但是对于部分以技术、知识产权甚至其他方式入股的投资人,需要对其进行充分的评估,确定价值后才能更好地确定股权的具体分配。
  
  
  


·分公司能兼并收购吗
      正常来讲,分公司不可能被当作主体单独收购。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


·什么是公司改制 公司改制的方式有几种
      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也会到一个发展的瓶颈,这个时候就需要公司的决策人仔细思考一下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了,如果有必要的话也是可以对公司进行改制的。那具体来说公司改制的方式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企业改制 企业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


·矿山企业最低注册资本是否有明确规定
      矿山企业最低注册资本是否有明确规定?矿山企业最低注册资本没有明确规定,注册矿山企业的条件是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新建煤矿批文;煤矿省级国土部门审核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核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公司法在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方面的修改:1、取消了公司注...


·合伙企业法人分红免税,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人分红免税,相关的内容有哪些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合伙企业是比较普遍的,对于合伙企业法人来说最关心的就是分红的问题,但是大多数人都认为合伙企业法人分红免税,实际上真是这样吗?接下来,关于合伙企业法人分红免税的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合伙企业法人分红免税吗? 《国...


·发现偷税漏税的企业怎么处罚?
       一、发现偷税漏税的企业怎么处罚? 目前有不少企业为了少缴税,就试图利用私人账户来“避税”。在这里,税来税往可以告诉这些企业,2018年的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更会重点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从通常含义上说,“偷”是指将属于别人的财产据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如何防范 一般来说,正规的企业在经营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越权如何防范 一般来说,正规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肯定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行使自己的一些权益,一般来说也属于企业的管理人员。但是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并不是无限制的,因为公司毕竟不是法定代表人一人的,所以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越权...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制度现状是什么?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制度现状是什么其实公司在经营的过程当中,如果说想要规避一些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的话,公司必须自己有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各大比较正规的公司在规避法律风险的时候,都是通过专业的法律顾问来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公司法人变更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是进行变更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此时需要公司向多个部门进行报备,也就是申请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那么您知道公司法人变更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首先去公司所在管辖区的工商局领取如下表格...


·公司签约违约金怎么算的?
      公司签约违约金怎么算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风险如何去防范?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风险如何去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防范措施通过以上分析,完全可以说企业并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的工程,且其中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风险因素,对拟实 施并购的企业而言, 对此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以防范和规避风险,以顺利地实现和 “完成”并购。 文...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团队需要优秀的领导人,那么一个公司也需要
      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团队需要优秀的领导人,那么一个公司也需要一套严密的管理系统,公司法规定的高级人员是指一个人公司当中的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另外上市公司的高级人员是指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他们主要负责承担公司的各种责任,建立起严密的公司管理体系是一个公司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