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 砼工,听到这名词相信很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
  
  砼工,听到这名词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熟悉,但是说到混凝土工程,您一定是十分熟悉的了。砼工就是混凝土工程的意思,任何工程,质量就是关键。那么,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修订内容
  
  新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于2015年9月1号正式实施。
  
  一、修订基本原则
  
  明确适用范围,重点突出,兼顾其他行业(其他行业可参考),以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为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相关规定,协调好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的关系(如模板拆除、配合比设计等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内容在GB50666内查阅。
  
  加强过程控制。强化原材料、制品及半成品的验收;
  
  强化施工检验批的验收和重要的过程控制的验收;
  
  淡化一般施工过程的验收,将一般性的过程控制内容纳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加强结构实体检验。将实体结构检验作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重要手段。
  
  加强验收的可操作性。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进一步具体化。
  
  协调各种偏差指标之间的合理衔接。
  
  适当提高验收标准。
  
  在确保进场材料质量并不降低合格标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获得认证、来源稳定且连续3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等质量好的产品的检验批容量可按规定扩大一倍。考虑到首次纳入,产品范围仅为钢筋、成型钢筋、预应力筋、锚具、夹具、连接器、成孔管道、水泥和外加剂。
  
  规范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程序。工程施工中包括进场材料及施工检验批出现不合格情况的难免的,给出合理的出路和明确的处理程序。
  
  (规范10.02.02条具体给出处理思路)
  
  ⑴、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⑵、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标准检测鉴定达设计要求,应予以验收;
  
  ⑶、经有资质的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适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
  
  ⑷、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满足结构可靠性要求的,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⑸、降级使用。(此条不在具体规范内容里)
  
  二、改革方向
  
  1、国外
  
  技术法规——政府管理法律,严格强制执行;
  
  技术标准——协会学会推荐性,自愿采用,自负其责,合同制约;
  
  企业标准——企业无形资产,促进创新竞争和技术进步;
  
  辅助材料——技术商品的竞争和发展。
  
  2、改革
  
  ⑴、强制性条文向技术法规过度;
  
  ⑵、技术标准的非强制性转换;
  
  ⑶、精简高效标准体系的建设;
  
  ⑷、基本建设各专业标准的统一;
  
  ⑸、施工标准规范的改造,以验收为中心促进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
  
  改革思路图:
  
  修订的主要内容
  
  1、完善了验收基本规定。明确分项工程组成关系,增加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规定
  
  进一步明确由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6个分项工程组成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
  
  2、增加了认证或连续检验合格产品的检验批容量扩大的基本规定
  
  对获得认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3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等质量好的产品的检验批容量可按规定扩大一倍。考虑到首次纳入,产品范围仅为钢筋、成型钢筋、预应力筋、锚具、夹具、连接器、成孔管道、水泥和外加剂。
  
  增加了处理进场合并验收规定
  
  根据GB50300-2013第3.0.4条规定,对规模较小的多个单位工程,允许将多个单位工程使用的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共同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
  
  删除了模板拆除内容
  
  GB50666中有详细明确的模板规定。
  
  增加了编制模板施工方案要求及危险性较大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技术论证的规定
  
  根据国内工程实践经验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等规定,《规范》提出爬升式模板、工具式模板及高大模板支架等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应进行技术论证的规定,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通过专门的审查可降低技术质量风险。
  
  增加了模板及支架材料进场检验规定
  
  模板工程虽是施工过程临时结构,且不参与结构子分部质量的验收,但其施工质量与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密切相关,同时是涉及施工安全的重要分项工程。《规范》进一步重视对模板及支架材料的进场验收,增加了抽检模板及支架材料外观、规格、尺寸的规定,并要求其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完善了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震害调查经验,《规范》对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增加多项内容:钢筋搭接长度、锚固长度、锚固方式;箍筋、横向钢筋位置;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平直段长度。
  
  增加了成型钢筋进场验收规定
  
  根据目前成型钢筋应用实际情况,《规范》规定了成型钢筋进场的抽样检验规定,并提出对由热轧钢筋制成的成型钢筋,当有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代表驻厂监督生产过程且能提供原材钢筋力学性能第三方检验报告时,可仅进行重量偏差检验。
  
  增加了钢筋机械连接施工过程的验收规定
  
  《规范》增加了按JGJ107检验螺纹接头拧紧扭矩和挤压接头压痕直径的要求。
  
  增加了无粘结预应力筋全封闭防水性能的验收规定
  
  国内外工程经验表明,对处于三a、三b类环境条件下的无粘结预应力筋及其锚固系统,采用全封闭体系可有效保证其耐久性。
  
  提高了灌浆质量的验收要求
  
  后张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的孔道灌浆时技术难度大,质量控制难的工序,实际工程质量控制并不理想。《规范》加严了水泥浆泌水率指标,调整了膨胀率等相关技术指标。
  
  完善了预拌混凝土的进场验收规定
  
  《规范》强调了预拌混凝土的产品特性,规定进场时其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 14902的规定,验收以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进行其他专项检验为主,并明确原材料检验报告在生产企业存档备查、进场时可不提供。
  
  增加了大批量、连续生产混凝土的基本性能验收规定
  
  《规范》要求混凝土生产单位提供其基本性能试验报告。基本性能指标包括稠度、凝结时间、坍落度经时损失、泌水、表观密度及设计要求的其他指标。
  
  删除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验收规定
  
  GB50666有详细规定,配合比设计技术资料不再作为验收的内容,而作为备查资料。当然,在首次使用的混凝土开盘鉴定中,仍要核查配合比相关资料。
  
  增加了现浇结构外观质量及位置、偏差严重缺陷处理应经设计确认的规定
  
  《规范》增加了部分处理方案应经设计认可的规定。具体为对裂缝、连接部位出现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及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
  
  完善了现浇结构位置、尺寸允许偏差验收规定
  
  《规范》调整了墙轴线位置、层高与全高垂直度、电梯井位置与尺寸、预埋件中心位置等现浇结构位置、尺寸允许偏差要求。
  
  完善了预制构件验收规定
  
  《规范》将预制构件分为专业企业生产和总承包单位制作两种。对于专业企业的预制构件,规定其为“产品”进场验收,进场时应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并对外观质量、预埋预留材料规格和数量、表明标识、尺寸偏差等进行专项检验。对总承包的,没有‘进场’验收环节,其材料和制作质量应按本规范各章规定进行验收。
  
  明确了专业企业生产预制构件进场时的结构性能检验要求
  
  增加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装配式结构施工需后浇混凝土施工时,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新增验收规定主要指连接节点及叠合构件的混凝土施工前,具体验收内容包括混凝土粗糙面、键槽质量、钢筋、预埋件等。
  
  完善了预制构件尺寸偏差的验收规定
  
  细化了不同情况下具体偏差数值
  
  完善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施工的验收规定
  
  增加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技术要求及焊接、机械连接、螺栓连接的平行加工试件检验要求。
  
  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的实体检验规定
  
  《规范》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的结构实体检验中增加了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项目,具体包括柱截面尺寸、柱垂直度、墙厚、梁高、板厚、层高等6个内容。
  
  增加了回弹——取芯检验结构实体强度的新方法
  
  完善了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的龄期规定
  
  《规范》细化同条件混凝土试件检验的龄期各项规定,不再规定龄期上限,提出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600℃·d对应的有效范围,还针对性提出冬期施工的具体规定。
  
  完善了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取样和留置规定
  
  《规范》细化了同条件试件留置的相关规定,在施工周期、楼层间隔、方量间隔等方面给出明确规定。
  
  完善了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的文件和记录要求
  
  《规范》强制性条文
  
  《规范》共设置9条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简要介绍如下:
  
  4.1.1 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安装、使用和拆除工况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均匀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还有些延性要求)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5.2.3 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均匀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抽样检验报告。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6.2.1 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抗拉强度、伸长率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6.3.1 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规格、级别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6.4.2 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钢绞线出现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不应超过同一截面钢绞线总根数的3%,且每根断裂的钢绞线断丝不得超过一丝;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严禁超张拉,容易淬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等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7.4.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标养)。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有关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了。文章告诉我们,混凝土工程要注意的细节是很多的,向混凝土的拌制数量、浇筑的立方等等,您在建筑工程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标准,以免产生质量问题。
  
  


·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
      现在的社会中,很多在职人员会碰到一些问题,那就是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很多人不懂法律,更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会吃很多亏,希望在法治社会中您能有一定的法律常识,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1、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最简单的方法...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司法解释规定了什么?
      法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法律也会随之进行调整变化,劳动合同法作为您都很关注的法律,它的变化牵动着无数劳动者的心,最近,劳动合同法又多了一条司法解释,下面一起随我们看看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司法解释规定了什么吧。 一、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法第二...


·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
      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 一、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由上述定义可知建筑工程质量等同于工程项目质量。性质:工程项目质量具有单件性、建成的一次...


·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怎么规定的
      一、刑法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怎么规定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 (1)对单位判处罚金; (2)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迟到早退可以辞退员工吗?
      迟到早退可以辞退员工吗?1、员工多次旷工,并经常早退迟到的,属于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可以予以辞退,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经员工大会讨论或者通告员工的,员工应当遵守。旷工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果经单位警告...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在于什么
      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在于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


·倒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对于倒签劳动合同,很多人可能了解的并不多,对于它究竟有什么法律效益也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讲一下什么是倒签劳动合同,倒签劳动合同有效吗?详细请看下文。 倒签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将合同期限往前移,同时将签订日期写成劳动关系建立之初的时间。 如果“...


·深圳工伤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深圳工伤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是指在工作中,
      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 劳动关系管理主要是指在工作中,企业内部之间的关系处理。而劳动争议处理,往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矛盾,这个时候往往需要有关部门参与进来,属于公司外部的关系处理。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释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争议处理两方面的内容。 一、劳动关系管理 “劳动...


·商场劳动合同范本:
      商场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用人单位依法可以开除内部的员工,此时不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也就
      用人单位依法可以开除内部的员工,此时不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也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我国关于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法律依据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到你。一、用人单位开除员工的法律依据开除,其实质是单位单方解除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