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按照程序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的程序如何?为了防止购房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购房者最好了解清楚此时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商品房预售的程序:
  (一) 订立预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参照市房地局制定购房示范文本,与预购人订立预售合同。(二) 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预购人应当在预售合同生效后,将其送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手续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对符合规定条件和手续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将预售合同移交房地产登记机构,由房地产登记机构按照《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登记备案。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应当在房地产交易机构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移交预售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并由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书面通知当事人领取经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三) 预售款的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商品房建设工程的进度,分期收取商品房预售款。但预售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商品房预售款,应当专项用于所预售的商品房建设。(四) 办理预售的商品房过户手续。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依法办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后,与购房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在预售期间,转让当事人就预售合同约定的事项有变更的,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应当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预售合同的组成部分,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应当一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供。
  二、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对于期房购买,我们不能在购买时看到房子的样子,只能看到广告宣传资料,样板间,沙盘等等,而这些都不是将来出现纠纷时能够作为法律依据的事项。所以在商品房预售时,重点要放在审查开发商资质和签订预售合同上。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的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只有符合上面四个条件的开发商才能够进行商品房预售。
  三、其他注意事项:
  随着现在房地产市场越来越大,开发商也越来越多,所以购房人选择的余地也越来多, 预购人应选择资质可靠,经营规范、 商业信誉良好的开发商作为交易对象, 不要因为商品房的价格便宜就匆忙签合同, 遭受欺骗。在审查开发商资质时要注意以下三点:(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享有使用权的土地的具体范围、自己将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坐落于该范围之内;(二)审查开发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防止自己预购的商品房因上述证件的缺乏而面临不能开工的风险。(三)除对有关证件进行查验外, 预购人还应到开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查阅预购商品房所在土地的权属登记状况, 以防止该土地上已被抵押,致使自己的权利不能实现。综合上面所谈到的问题,由于目前我国相关的法律保护制度不完善, 商品房买卖又涉及专业的法律问题,所以特别提醒购房者在商品房预购过程中提高警惕性, 最好能够做到事前防范,在看房前咨询我们网站专业律师或者请律师陪同签合同,把风险降到最低。
  
  
  


·婚前的房产婚后升值部分可以分割吗?
      婚前的房产婚后升值部分可以分割吗? 如果结婚前只有夫妻一方出钱购买房产,则符合婚前财产的定义,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应属于法定个人财产。 因此,由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这种附带的经济价值按照法律规定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


·二手房产权纠纷该怎么避免
      的购房者一定要学会去避免纠纷。那么,当事人就二手房产权纠纷该怎么避免才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二手房产权纠纷该怎么避免 二手房产权纠纷的避免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决定方式,具体有: (一)产权交易有限制。 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


·一房多卖怎么要求违约赔偿
      由于房产在实际办理了过户登记之后,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要是卖方有一房多卖的情况,最终能够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仅仅只有一个买家。这种情况下其余买家就可以要求卖家进行违约赔偿。那现实中一房多卖怎么要求违约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房多卖怎么要求违约赔偿 1、请求出卖...


·一、涉案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涉案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吗? 涉案房屋并不需要遵守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该司法解释适用于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可知制定目的并非在于为普通民事案件审理提供裁判规则,作为司法解释更非意在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夫妻离婚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对于很多家庭来说,是一个无奈的选择。在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中,房产分割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离婚双方在处理房产分割时,涉及到产权变更的,则要办理房产过户。那么,夫妻离婚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夫妻离婚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1、夫妻...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通常情况是,结婚的话都会购买一套房屋,这就会导致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分割产生争议。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将房产的分割达成了协议,那么,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


·新婚姻法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如何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分配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


·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我们在城市里购买房屋,需要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而在农村自己修建的房屋需要进行买卖时,也是要签订买卖合同的,但是,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和城市里购买房屋所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大不相同的。今天我们就带您认识一下关于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的范本。 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签订时间: ...


·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要怎么办
      在进行商品房买卖的时候,最害怕出现的可能就是开发商不守信用了吧,此时可能出现逾期交房、一房二卖等等情况,而这些都是可能对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害的。而在这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的情况下,很多购房者也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房产开发商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


·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
      不管你是在哪里,首先肯定是要满足吃住需求的。而要是在外地工作的话,多数情况下会选择通过租房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在选好了房屋之后,最好与对方签订一份租房协议。下面,我们以北京市为例,带来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书一份,帮助你了解详细内容。 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书 ? ? ? ??...


·虽然在买房合同中约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但最后发现买房合
      虽然在买房合同中约定了很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但最后发现买房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也会无法保护自身利益。因此仔细约定购房合同条款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需要保证该合同能够具有法律效力才行。那实践中应该怎么认定买房合同效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解答。 一、怎样认定买房合同效力 房屋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