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适用缓刑条件都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缓刑是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了法定的条件之后,可以在一定的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缓刑制度有利于改造罪犯,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那么,但并不是对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缓刑,我国对适用缓刑条件作出了严格规定,下文中就一起看看相关的条件有哪些吧。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条件有:
  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的特点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所决定,故无适用缓刑之必要。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二、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三、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由于缓刑执行刑罚可以在一定的期间内对犯罪人不予关押,对于案件当事人及其家人来说,是非常值得争取的。如果您想对这方面的规定有一个更加详细的了解,可以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进行缓刑辩护,相信可以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他人或者是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样恶劣行为,应该及时惩罚,防止已经犯该罪的行为人还继续犯同样错误。那么醉驾抽血之后放人扣车醉驾处罚标准怎么样? 一、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


·传销属于刑事犯罪吗 哪些行为构成组织传销罪
      经常看到新闻中报道从传销组织里面解救出了被困人员,而听着受害人叙述自己在传销组织中的非人遭遇,很多人都自然而然的认为传销在我国就是属于刑事犯罪了。那究竟传销属于刑事犯罪吗?要是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传销属于刑事犯罪吗 1、一般的参与人员不构成犯罪,不...


·犯罪构成和犯罪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构成和犯罪成立的区别是什么?1、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犯罪成立要件的概念,是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有机整体,是由犯罪定义中规定的犯罪成立条件的归纳、概括。同样,通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犯罪条件的归纳、概括,可以形成该具体犯罪成立要件。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是犯罪构成必...


·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哪些
      放火罪与失火罪不同,其中前者属于故意犯罪,而后者则属于过失犯罪。既然行为人的主观形态上不同,那么在后面的处罚上面也是不一样的。实践中,只有先了解清楚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哪些,才能实际以此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放火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


·收受贿赂退还后是否构还成犯罪
      近几年国家对收受贿赂的严惩让很多人迷途知返。有的人在收受贿赂之后,由于一些原因,会选择退还或者上交财务,因此很多人疑问收受贿赂退还是否还会构成犯罪。在下面文章中,的我们将为您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会基于以下四种原因将贿赂款物予以退还或上交: 一、...


·被告人同意认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时一念之差可能就会让我们堕入到犯罪的深渊当中,但犯罪并不是代表着就没有自我救赎的机会了的,有些犯罪嫌疑人可能就是在案发以后自觉主动投案自首,并且在庭上对于公诉方的所有指控也全部都认罪,被告人的这种做法其实就充分体现了其已经对这种所作所为是后悔了的。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被告人...


·贩毒罪现场有毒品会被收缴吗
      一、贩毒罪现场有毒品会被收缴吗? 毒品肯定会被收缴的,根据《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部门会将依法缴获的毒品当场称量、取样、封存,当场开具《扣押物品清单》,责令毒品犯罪嫌疑人及现场两名以上侦查员签字,收缴毒品过程进行录像、照相,存入案卷,永久保存。随后会对缴获的...


·脱逃罪的主体是谁,哪些人可以构成脱逃罪
      脱逃罪的主体是谁哪些人可以构成脱逃罪实际上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对于这个问题有教授认为是本无罪的人脱逃不构成脱逃罪主体,理论争议很大。理解该问题的焦点集中在,如果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确实无罪而脱逃的,应不应该认定为犯罪。正确答案应是:确实无罪的罪犯、被告人...


·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
      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 一、犯罪预备跟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


·一、醉驾拘役2个月开除公职吗?
      一、醉驾拘役2个月开除公职吗?符合开除公职条件,拘役属于刑事处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违法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


·刑事拘留期限的起算在什么时候
      刑事拘留期限的起算在何时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