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17年新婚姻法有哪些更改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婚姻是人们认为的的爱情的归属,一段好的爱情,必将成就好的婚姻。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事,国家对于《婚姻法》的更新完善,也是按照社会发展中所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所进行的修改。那么对于17年新婚姻法最新条例,您知道多少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解述。
  
  
  17年新婚姻法的有关条例的修改,以及增加项,是针对于近几年的社会婚姻所出现的问题。以下是新婚姻法的部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
  
  结 婚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是组成一个家庭的开始,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个好的家庭氛围。婚姻的附加品都太多,但也不能少,它决定着您婚后的生活质量。通过17年新婚姻法,其中的条例告诉我们,对于婚姻,我们应该十分谨慎与重视。如果您还有相关的婚姻方面的法律知识,需要得到解答,可以访问,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合法夫妻在感情破裂下难免离婚
      合法夫妻在感情破裂下难免离婚,分居离婚作为较特殊的一种离婚方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身边。而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分居多久才能离婚大多数人却一知半解,下面我们就分居几年可以起诉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条件结合我国现行法律为您一一做详细的解答。希望您在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是能够帮助到您。 (...


·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必须要小心谨慎。不过离婚的原因也是因为各种各样的,有些夫妻在结婚以后很短的时间内就提出了离婚,这其中的原因我们先不讨论。但是不管怎样,即使结婚半年,那么离婚的时候也会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的就是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一、结...


·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分居的,在分居期间各自肯定都是有自己的生活,而在这段期间内也就会实际取得一些收入,甚至还会负有一些欠债。那对于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若属于的话,则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可以要求进行分割。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


·一、扬州打离婚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扬州打离婚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师服务标准中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代理费。根据案件性质、标的、复杂程度等收取。 以下标准仅做参考: 1、不涉及财产或无财产争...


·最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是在2011年制定并实施的,其中主要对离婚夫妻财产、房产分割方面的内容作出了规定,对于很多离婚夫妻讲,这部司法解释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带来最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详细了解。 最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起诉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


·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
      由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上的失误导致公民权益受损的,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的国家机关进行赔偿。如果判决后公民对赔偿不满意的,可以提交一份复议申请书申请复议。那么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呢?下面跟随我们一起看看答案。 一、国家赔偿复议只能进行一次 ...


·一、夫妻一方婚外情构成重婚罪吗?
      一、夫妻一方婚外情构成重婚罪吗? 有婚外情不一定是重婚,如果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涉嫌重婚犯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


·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夫妻一方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可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起诉离婚的流程都是一无所知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详细讲解了起诉离婚的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


·什么是包办婚姻 什么是结婚双方完全自愿
      其实在解放之前包办婚姻都还普遍存在,但这样严重剥夺了当事人对婚姻的选择权,新中国成立中之后,我国就开始逐渐的禁止父母包办婚姻了。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是包办婚姻呢?当前的《婚姻法》要求男女结婚需要双方自愿,那这里的双方自愿又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


·在我国女方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能否成立?
      在我国女方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能否成立? 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