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绿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绿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为了维护城市的环境,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生活,很多城市开始兴建绿化工程。要使绿化切实起到作用,绿化工程的质量十分重要,所以相应的出台了一些保证绿化工程质量的措施,那么绿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保证种植土质量及厚度的措施
  
  1、栽植前应根据土壤的理化性质、地下水、湖水矿化度进行分析采取相应措施。栽植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PH值大于8.5时,必须采取土壤改良措施。
  
  (2)土壤全盐含量低于0.3%时,可按规定整地、挖栽植穴。
  
  (3)土壤全盐含量在0.3% — 0.5%时,应用科学手段改良或进行换土。
  
  (4)土壤全盐含量在0.5%以上时,应采取综合改土措施。
  
  (5)土壤容量应在1.3g/cm3。
  
  (6)土壤颗径应小于3cm。
  
  (7)土壤不应含有建筑渣土和其他有害物。
  
  二、保证苗木质量及草坪覆盖率措施
  
  1、苗木的选苗确定:
  
  采购人首先选定符合设计要求的苗木品种,做好标记。苗木应具有挺直的树干,长势好,外形美观;自检无病虫害,不缺,不残,无机械损伤;系发达、色正,叶绿,树冠丰满,无虫蛀。
  
  2、苗木的起苗和包装
  
  苗木的起苗应根据本品种的适应性或季节需要,留置一定长度根系或土球,以保证其成活率。土球直径一般是苗木胸径的8-10倍,保证不散台,不凉根。起苗时做到白天起苗,夜间运输,夏季存苗时用遮阴材料遮盖做到不伤苗。必要时由专人喷水做到不伤不晒不失水。
  
  3、运输过程中的事项
  
  (1)运输的工具:乔木应是大型加长车,以保证苗木不外露不垂地,不伤苗。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2)运输的时间:要求做到争取傍晚或夜间进行,夏季太阳较热时白天不允许运输。
  
  (3)运输中的保护工作:大型乔木含水较多,苗木应专人保护做到运输中加苫盖布,或用塑料布包裹,以防止水分蒸发,避免死苗现象发生。
  
  (4)运输装车工作:绿篱装卸时应轻装,轻放,防止损伤苗木。装车时苗木较小时应码放整齐,苗间灭放保温材料全面遮盖、捆扎牢固,保证苗木完好无损。
  
  (5)大型乔木装车时根部朝前,尾朝后。装车困牢,要求树冠摆正捆牢中途不散扣 、覆盖不丢失。中途苗木不滚动。
  
  (6)如途中运输路途较长时应用浇水保湿,并做到中途多检查,以防发生意外。卸车时应用大型吊车卸下大型带土球或土台的乔木,吊装时允许吊装土球或者包装物,不允许捆树、吊树干的现象发生,做到不伤枝、干、皮。
  
  4、树木栽植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植入种植穴前,应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应修整种植穴。
  
  (2)带土球苗木,不易腐烂的包装物必须拆除。
  
  (3)栽植裸颗苗木,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应分层踏实。栽植的深度和原根茎土痕线持平。
  
  (4)规则式栽植应保持平衡对称,行道树或行列栽植树木应在一条线上,相邻植株规格近似,树木栽植后应保持直立,树冠型丰满面迎着主要方向。
  
  (5)绿篱的株行距应均匀,柱型丰满应向外,高度一致。群植应由中心向外顺序栽植并留出养护通道。不同色彩植物群植,宜分区分块栽植。
  
  上面的文章中详细介绍了绿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要保证绿化工程的质量要从很多方面来采取措施,比如植土的质量、栽种时的要求、运输过程中的要求等等,在各个方面都按照要求中的来做,就能保证绿化工程的质量达到最佳,绿化环境在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我们应该爱护绿化。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因不清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一些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经常会跑冤枉路。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在实践中,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一裁终局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


·工程项目合作协议的范本
      工程项目合作协议的范本怎么写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有些比较大的工程项目在建筑施工时,可以有多方进行合作来完成。那么,建设工程项目的合作,由于是多方介入,为了保障彼此的利益和工程的质量,双方需要签订合同,依据合同内容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合作协议的范本怎么写,我们将对您做出详细介绍。 ...


·很多刚工作不久、想要买房子结婚的人,手里的积蓄往往不够,向父
      很多刚工作不久、想要买房子结婚的人,手里的积蓄往往不够,向父母伸手又不好意思。这样的情况一般会寻求分期付款,也就是还房贷的方式,经常有人问,买房子提前还贷划算吗?让我们来开动大脑,好好的理一下,看到底怎么样比较划算。 一、房贷的种类 1、个人住房贷款 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


·绩效工资是什么意思 有哪些分配方式
      一、绩效工资是什么意思 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制度,它的理论基础就是“以绩取酬”。企业利用绩效工资对员工进行调控,以刺激员工的行为,通过对绩优者和绩劣者收人的调节,鼓励员工追求符合企业要求的行为,激发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企...


·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是什么?
       您肯定都知道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建设一个透明化的政府,所以说对于政府的各种信息都是需要公开的,其实对于别的部门也是需要进行信息公开。人民检察院当然也是包括在内。检察院的信息公开往往会安抚民心。那么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是什么?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 (2...


·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期限一般是多久如何处理和解决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呢?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足、图省事而步入劳动争议仲裁误区,从而导致自己失利。为此,职工应了解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规定,走出误区,依法为自己维权。而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也会有期限要求,那究竟申请劳动...


·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
      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 一、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 属于工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我国原劳动...


·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


·怎么处理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怎么处理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务派遣关系后,也是应当签订一份劳动派遣合同的。您知道在我国劳务派遣的方式有哪些吗?而要是就劳务派遣合同产生了纠纷的话,又该如何解决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务派遣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劳务派遣的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种:...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就有提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就有提供劳动的义务,但是有些劳动者无故不上班,出现旷工的现象,用人单位的做法一般都是开除劳动者。那么旷工开除补偿金吗?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旷工开除补偿金有吗劳动者因旷工等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石家庄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工伤鉴定委员会是负责工伤鉴定的事情的。工伤鉴定委员会其实也是为了能够更加准确的帮助受伤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在工伤鉴定的过程当中,工伤鉴定委员会有着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对工伤鉴定的顺利进展是比较重要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石家庄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石家庄工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