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简单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简单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现如今,我们到处可以看到各种施工工地。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实力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工程出现了。其中就拿房地产行业涞说,算是赚钱非常多的行业了。那么,在我们要承包工程时,应明确工程承包该如何承包承包。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带来一篇简单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供您参考。
  
  一、工程承包含义与类型
  
  1、含义: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
  
  2、三类型:
  
  (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地下建筑工程(管道、导井和地下道);桥梁、港口和岸上建筑(码头、栈桥、疏浚防波堤);飞机场、导弹工程;供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仿历史或名胜古典建筑工程等。
  
  (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如石油开发、炼油厂、矿山、炼钢厂、化工厂、化肥厂等。
  
  (3)制造业工程。如造纸厂、纺织厂、机器厂等。
  
  二、简单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
  
  工程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中山“阳光半岛”住宅项目ST型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中山“阳光半岛”住宅项目ST型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中山市沙溪镇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47000平方米
  
  承包形式:施工总承包
  
  (三)工期:
  
  1、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
  
  3、合同总工期为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总工程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 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 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供您参考。相信您对于工程承包这类问题能有一定的了解了。那么,最后需要提醒您的一点是。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需谨慎小心,尤其要注意其中的各种条款,以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当遇到这类问题,不明确时,建议最好还是咨询相关律师,进行解决。
  
  


·劳动局能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局能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答案是否定的。正常情况下,当我们选择了离职,原来的工作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为我们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有权要求单位补开,如果单位不开具,可以选择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寻求法律的帮助,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并给您提供一份证...


·安徽省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安徽省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安徽省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


·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怎么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怎么计算加班工资单位要是安排员工进行加班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但是这个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呢?具体的计算方法又是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


·一、不签署劳动合同并且无顾辞退怎么处理?
      一、不签署劳动合同并且无顾辞退怎么处理?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未签合同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辞退员工,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其它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


·公司给员工赔偿违约金情形有哪些?
      公司给员工赔偿违约金情形有哪些?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


·由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做
      出于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利益的保护,解除劳动关系都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主要分为由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和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同,导致的法律后果也是不一样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规范如下。 一、由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1...


·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是否不合法
      从一个公司到另外一个公司是重新的开始,但以前的表现也会被现在的公司看重,工资是决定跳槽的因素之一,那么在法律上现任公司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是否合不合理,以下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入职要提供工资单详情 合理吗? 其实身处他们的立场来看,企业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漫...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怎么办
      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了工伤这样的事情,一般来说,是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要求所在单位进行赔偿的。但是,大多数人在维权的时候可能都不是那么容易。当我们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才能使自己的利益不会得到合法维护,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的介绍。 一、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怎么办...


·改签劳动合同能不签吗?
      改签劳动合同能不签吗? 1、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2、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


·根据重庆最新劳动合同法编制的重庆劳动合同书 根据重庆最新劳
      根据重庆最新劳动合同法编制的重庆劳动合同书 根据重庆最新劳动合同法编制的重庆劳动合同书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 效。 二、...


·错过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如果办理了工伤保险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根据劳动者的工伤鉴定结果来确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劳动者工伤鉴定的时间作了相关规定,那错过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错过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怎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