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
  
  在我国,拿走别人的遗失物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如何定性拿走遗失物在我国仍有巨大争议,遗忘物不同于遗失物,当侵占他人遗忘物达到一定数额,且拒不归还,则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会构成侵占罪。当失主与侵占者交涉之后,侵占者依旧不归还所占物品时,遗忘物侵占拘留合法吗?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
  
  一、什么是遗忘物,什么是侵占罪?
  
  (一)遗忘物是遗忘人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为一时疏忽而忘记拿走 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我国刑法规定了侵占遗忘物构成侵占罪。
  
  (二)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我国刑法中的大多数财产犯罪都是数额犯,即以一定财产数额作为定罪的标准。因为,犯罪数额直接反映着经济犯罪行为的规模及其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既是区分违法与犯罪、重罪与轻罪的主要标准,优势决定刑罚轻重的重要客观尺度。
  
  本罪的立案标准,一为数额较大,一为有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相关规定,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侵占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里“数额较大”是指侵占5千元到2万元之间,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侵占罪的客观特征 侵占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构成侵占罪,客观上必须具备三个要件:
  
  1、非法占为己有;
  
  2、数额较大;
  
  3、拒不退还或交出。
  
  
  “非法占为己有”是指行为人将自己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变为自己所有的主观意图在客观上的表现。因此,凡是行为人实施的在客观足以表明其将自己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变为自己所有的主观意图的行为,都属于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数额较大”是侵占罪与非罪区分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的,只有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那么,如何确定侵占罪的数额呢?对此,在刑法中未予明示,而只是概括地规定为数额较大,至于具体数额标准应由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刑法对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构成的侵占罪与侵占遗忘物、埋藏物构成的侵占罪分别表述为“拒不退还”与“拒不交出”,原因在于: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与侵占遗忘物、埋藏物在性质上是有所不同的,前者主要是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有明确的被害人,因此刑法表述为“拒不退还”;而后者的持有并非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结果,而可能是不当得利的结果,且往往无明确被害人,是法律强制持有者交出,所以刑法表述为“拒不交出”。当然,无论是“拒不退还”还是“拒不交出”,都是作为成立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其功能是相同的。
  
  
  侵占罪的主观特征
  
  
  侵占罪主观上只能是故意,而不能是出于过失。即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持有的为他人财物而仍有意识地将其非法占为己有而拒不退还或交出。
  
  构成侵占罪,行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的犯罪,他人财物是通过合法形式置于行为人控制之下,这就是所谓的合法持有,因而在持有之前,并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只是在合法持有之后,才萌发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并实施了非法占有的侵占行为。因此,行为人的主观占有目的不像其他财产犯罪那样容易认定,而要通过拒不退还这一行为来认定。
  
  在侵占遗忘物、埋藏物的情况下,遗忘物、埋藏物是被行为偶尔发现的,这种发现是出于行为人意较之外的,因而这种发现并无犯罪故意而言。如果行为人明知地下有文物等埋藏物,非法地进行盗掘,那就不是构成侵占罪,只有行为人偶尔发现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才构成侵占罪。
  
  二、对遗忘物侵占者拘留是否合法?
  
  按照我国法律,侵占罪根据法律的规定属于亲告罪,在刑事诉讼中属于自诉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18条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对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掌握,有的比照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各地不一样: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侵占实际发生后不论多少均可以形成违法,数额较大时会形成犯罪。 在未达到犯罪数额属于违法程度时可以判处行政拘留。也就是说,遗忘物侵占拘留是可以的。
  
  综上所述,故意拿走别人的遗忘物,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已经构成了侵占罪。不过侵占罪属于亲告罪,即就是不告不理类型,如果无法私了,可以上诉上告,侵占遗忘物的人如果侵占的数额巨大,且态度恶劣,拒不归还,失主是可以诉诸法院,要求其归还不当得利的。如果侵占者侵占额达到处罚额度。
  
  


·侵占罪判几年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有什么?
      在近几年中,社会中也是时常会出现非法集资案件的出现,那么我国为了整治此类案件,也是出台了应对的措施和政策,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有什么?在此项政策中,明确了说明了非法集资的具体形式,也说明了判定非法集资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


·监视居住会被判缓刑吗?
      监视居住会被判缓刑吗监视居住与最终刑罚是否缓刑并无直接必然联系,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两者无比较的客观条件。所以,即使之前有被监视居住,在开庭审判的时候,能不能判处缓刑,这还是需要根据案情决定,而并不是必然的。二、监视居住会被撤销吗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


·刑事案件中谁可以提不起诉意见?
      一、刑事案件中谁可以提不起诉意见?刑事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不起诉的意见。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17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二、检察院...


·行贿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犯行贿罪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


·刑事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酌定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


·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
      近年来,在公安机关查获的集资诈骗、网络诈骗案件中,很多都是单位名义组织犯罪的,这种犯罪涉及受害人众多,社会危害性质严重。公安机关会对单位查封,并处罚罚金,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 直接负责的主...


·强奸罪犯罪中止的量刑是什么?
      强奸罪犯罪中止的量刑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


·故意伤害与聚众斗殴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伤害与聚众斗殴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强奸罪判的轻的情形有哪些
      法官在对构成强奸罪的犯罪分子依法量刑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可能会判的比较轻,这主要是因为具有法律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因此在处罚的时候才会判的轻一些。那么强奸罪判的轻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不是没有处罚,只是在最低的法定刑以下进...


·根据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罪如何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罪如何判刑? 一、根据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罪如何判刑? 根据刑法规定猥亵儿童罪的判刑规定是犯本罪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为标准,从重处罚;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为标准,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拐卖人口案件中婴儿、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