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集资诈骗罪如何判决处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集资是为了筹集资金,但是也有人以集资的名义进行诈骗,导致很多人的利益和财产受损。为了打击集资诈骗犯罪,法律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对集资诈骗犯罪进行了规定,对于具体的犯罪的标准以及量刑标准都做了明确的说明。但是您对于集资诈骗罪如何判决可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就仔细给您说说。
  
  一、集资诈骗罪如何判决处理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二、非法集资诈骗被害人维权方法
  
  (一)是在刑事判决书中直接判决赔偿。
  
  《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二)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已将对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定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判决需要根据具体的量刑标准和实际的犯罪证据等两个方面来,情节严重的还要处以重型,确保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处罚,保障您投资的安全。打击犯罪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打击集资诈骗犯罪来提醒您要远离犯罪,保障自己财产安全。
  
  


·故意伤害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如何判刑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对他人的人身故意实施了伤害行为的,那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犯罪。但其实这并不准确,虽然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犯罪构成的内容,但尚未达到此罪的立案标准,也是不能认定构成犯罪的。那其中这个故意伤害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


·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量刑是多久
      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量刑是多久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醉驾被判拘役两个月关押在哪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醉驾被判拘役两个月关押在哪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


·云南贩毒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对贩卖毒品的处罚是很严厉的,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处死刑,当然也要符合了死刑的量刑情节之后,才能依法作出死刑的判决。那要是在云南贩毒呢,此时云南省关于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500两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


·刑法玩忽职守法条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玩忽职守法条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刑法玩忽职守法条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


·根据刑法规定什么是辩护律师?
      根据刑法规定什么是辩护律师?根据刑法规定辩护律师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来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的律师,当然了,对于辩护律师来说,他本身所进行的一个辩护的范围,必须要紧紧的围绕当事人自己的请托,独立的进行相关的理由和事实辩护。委托了辩护律师后,其可以做的事情原则上仅限于当事人的委...


·认罪悔罪从轻是什么意思?
      当犯罪者从心理明确以及默认自己做出的事情有犯罪性质恶劣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明文规定,是可以给予一定的量刑减少,以此来鼓励犯罪者,那么认罪悔罪从轻是什么意思,其具有哪些构成要素,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请问认罪悔罪从轻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有关认罪悔罪从轻这一说法有以下解...


·诽谤罪认定条件包括什么
      诽谤罪认定条件包括什么(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公众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散布,也可以通过图画、报...


·故意杀人罪一般判刑多长时间
      俗话说“杀人偿命”,可是在现实中真的杀人之后一定要偿命吗?当然并非如此,不过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罪量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那到底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故意杀人罪一般判刑多长时间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杀人罪一般判刑多长时间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


·有期徒刑最高判多少年,量刑情况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时候,判处有期徒刑是最常见的,有期徒刑顾名思义就是有一定期限限制的处罚,那么您知道有期徒刑最高判多少年吗?现在,我们就该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最高判多少年 有期徒刑的期限,在法律上的规定是:刑法第45条规定,有期徒刑的...


·残疾人犯罪最高判几年?
      一、残疾人犯罪最高判几年(1)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均丧失视力者,主要也是指先天和幼年丧失视力者。(2)对聋哑人、盲人犯罪坚持应当负刑事责任与适当从宽处罚相结合的原则。(3)正确适用对聋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