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地夏天有高温费吗,从事高温作业应该注意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在我国工地施工员有高温补贴吗 ?
  
  
  在我国工地施工员有高温补贴。
  
  (一)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二)要严格控制高温期间工地施工作业时间,必须轮换作业、适当增加工人在高温工作环境下的休息时间,要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要合理安排夏季高温天的施工作业时间。
  
  1、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施工单位全天安排建筑工人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积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建筑工人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加班,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工人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工地也必须为建筑工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当室外温度超过35℃,如果工人必须还在室外露天作业,或者室内作业空间温度不能降低到33℃以下的,工地应当向建筑工人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而且工地还要向建筑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要加强对建筑工人的教育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施工现场应向建筑工人提供清凉饮料、洁净用水、必需的药品以及休息场所。
  
  建委以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也会加强对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暑降温工作措施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施工作业时间以及防火责任落实、高温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市建委将对各地建设工地高温作业场所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注意事项:
  
  1、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2、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
  
  3、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4、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也就是说中暑也是一种职业病。享受工伤待遇必须先去认定。
  
  (四)高温津贴标准
  
  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二、高温作业注意事项
  
  目前,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施工现场环境温度高,工作条件相对恶劣,施工人员劳动强度大,易出现过度疲劳、中暑现象,是事故多发时期。为确保高温季节安全施工作业,结合高温季节施工出现的不安全情况,总结出以下几项重点安全事项:
  
  1、各维护单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不得为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要采取“做两头、歇中间”的方法或轮换作业的办法,避免高温日照曝晒、疲劳作业和防止职工中暑。同时应积极主动、热心关怀施工人员的身体,防止施工过程中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维护单位必须配置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风油精等防暑降温药品。除紧急抢修外,各单位可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合理安排检修工作,避开高温时段,趁早晚较为凉爽的时间抓紧施工。
  
  2、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使职工知道中暑症状。
  
  3、为防止高处坠落,心情不好时,身体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者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外脚手架、脚手板、安全网未同步跟上即安全条件不具备时,不准上高空作业。
  
  4、施工现场严禁赤膊和穿拖鞋上岗,加强对安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的检查,确保劳动防护措施的真正落实。
  
  5、遇高温、大雨、雷电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与露外作业。
  
  6、定期对临时用电进行检测,每个电器设备必须做到“-机-箱-闸-漏”的要求,配电箱要搭防雨棚;每天下班有电工拉断电源,并巡查施工现场。
  
  7、施工现场电焊时在下层火花着落处要设有围板拦住防止扩散,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氧气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曝晒工作。
  
  8、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监督,从严落实高温气候的日常监控、监督措施。
  
  工程的修建需要大批的施工工人,他们一般都是在露天环境下进行工作的,这是一种高危的工作行业,工作环境在夏季温度也是很高的,故而可以得到高温费,这也就回答了“工地夏天有高温费吗”这个问题。由于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对人的损害时比较大的,故而建议各位朋友做好防范措施。
  
  
  
  
  


·给员工缴社保对公司的好处是什么
      给员工缴社保对公司的好处是什么 一、给员工缴社保对公司的好处 1、规避风险,减少纠纷 企业依法参保,规范用工守法经营,可避免不必要的劳资纠纷及违法风险。 2、创造效益,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为职工参加社保后,职工在疾病、工伤、失业、生育、退休等情况下,可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


·中暑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夏天的时候,天气炎热时,不少岗位会经常出现工人正在执行工作时出现中暑现象。工作岗位上职员在高温天气下执行工作造成的中暑现象是工伤的一种,一般这种情况下工伤认定先由单位申报,那么问题来了,中暑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呢? 一、中暑是否认定为工伤? 中暑属工伤,无严重后果也可申请。《...


·工作九年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应该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即9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即18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


·公民被判缓刑者能工作吗?
      公民被判缓刑者能工作吗?公民被判缓刑是可以工作的。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


·工作人员被判刑后有养老金吗?
      工作人员被判刑后有养老金吗?职工是因违反法律、法规而被判处劳动和生活的单位职工。单位还被判处为员工提供养老金购买和支付义务。还有养老金?《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企业职工在申请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含缴费缴费年限)。...


·工伤鉴定由谁申请才行?
      现如今,工作中工伤的发生会带来随之产生的诸多问题,其中申请工伤鉴定是工伤鉴定的基本前提,它主要就表现为获得工伤鉴定的资格,以便日后受伤职工完成相应工伤鉴定流程,得到赔偿,工伤鉴定由谁申请、它的主体是谁常是您困惑的问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由谁申请? 一、工伤认定由谁申...


·辞退员工一定要给赔偿金么
      辞退员工一定要给赔偿金么 一、辞退员工一定要给赔偿金么 员工无过错情况下辞退的需要进行赔偿,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


·建筑工程转包个人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转包个人合同范本怎么写 违法转包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最为常见,而且建设单位要发现违法分包行为也十分困难。为了预防纠纷或处理纠纷,当事人应当充分协商并针对建筑工程转包工程签订合同。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建筑工程转包个人合同范本,以供您参考。 建 筑 工 程 转 包...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计算公式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竟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按照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
      一、建设工程质保金按照3%的规定从什么时候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