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拖欠工资被判一般是多久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本身属于民事行为,是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因此也就不会被判刑。但要是拖欠工资的行为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话,那此时当然要对相关人员联系处罚。那实践中拖欠工资被判一般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拖欠工资被判一般是多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一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新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法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并非说拖欠劳动者工资一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明确表示拒不支付或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二)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转移财产、逃匿的行为:1、 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2、 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不作为,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三)数额较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构成的绝对值范围。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四)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二、公司拖欠工资能直接起诉吗?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合法订立后,用人单位必须履行不得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是在现实中,仍有许多用人单位以种种理由违法操作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托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一般在拖欠工资行为触犯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时候,才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而此时拖欠工资被判多久呢?根据《刑法》中的规定,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要是情节严重的话,自然处罚也就会重一些。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赔偿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但在某些由于劳动者过错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赔偿的情形。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 ...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原则是什么 为了确保安全和能够投入正常的使用,一般工程项目会有相应的较为严格的质量要求和建设标准。然而实践中也存在不少由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当、或者材料、施工等不合乎规范,造成工程项目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必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工...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不签订合同可以怎么办吗?劳动者在与所雇用单位试用期满后或者在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满后,所在公司未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但仍要求继续工作的是可以要求赔偿和仲裁的,不过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希望...


·厂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多少?
      厂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多少? 一、厂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多少? 厂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者工作年限的月工资,比如说如果工作满一年,那么支付一个月工资即可,《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


·辞退员工当月工资如何结算?
      辞退员工当月工资如何结算?按照离婚时间结果,需要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支付,劳动合同法上有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你手里有公司给的补偿金何时支付的文件,简单点可以去劳动稽查部门举报公司未按时支付...


·沈阳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是什么?
      沈阳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国严格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工程,特别是对于建筑工程有着更为严格的规定和验收,因为建筑工程在投入使用后如果发生事故就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给很多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那沈阳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建筑工程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的管理也是一项贯通在施工过程和管理过程中的工程,进行一个良好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也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


·一、怀孕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理?
      一、怀孕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为了保...


·劳动合同法年龄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
      劳动既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又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保护公民的劳动权,不仅包括劳动的内容,还包括劳动年龄的内容。限制公民劳动年龄也是一种保护。下面我们整理了《劳动合同法》年龄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一、劳动合同法年龄规定及其他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中有关年龄的规定,有:第十四条第二款第...


·加班的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
      加班的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


·网上劳动仲裁裁决公开吗?
      网上劳动仲裁裁决公开吗? 一、网上劳动仲裁裁决公开吗? 1、劳动仲裁裁决书在网上无法查询。 2、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查阅、复印劳动仲裁案件裁决书。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 第二十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案卷查阅制度。对不需要保密的内容,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