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
  
  工程建设过程中,会用到大量资金,对于施工企业来说,要定期进行核算,控制企业资产负债水平。财务部门定期会制作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这个是企业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简要说明了企业当前的资金情况。那么,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范文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范文告诉您。
  
  施工企业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企业概况
  
  某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2003年5月26日,同时取得某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某某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某某元;法定代表人:许某某;住所:某某县某某镇某某路投资大厦;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筹措、经营、管理某某县基本建设基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实施经营城市战略,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资、融资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投资、项目经营和资本运营,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股权,经营管理双退国有企业职工福利性资产(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经营);投资土地综合开发。
  
  二、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记帐原则和计价基础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以借贷记帐法进行核算,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4、记帐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5、坏帐核算方法:
  
  对公司的债权不计提坏帐准备,发生坏帐时按实际发生数进行核算。
  
  6、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标准
  
  单位价值较高,使用年限超过1年以上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房屋建筑物以及其他与公司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确认为固定资产;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确认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固定资产折旧:按直线法按月计提折旧。
  
  7、在建工程核算方法:按实际成本计价,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工程借款利息在工程未完工前计入工程成本,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计入当期损益。
  
  8、无形资产核算法: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9、收入的确认:
  
  (1)以商品房已销售,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取款项的凭据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2)以劳务已提供,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取款项的凭据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三、会计报表有关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元,其中:
  
  (1)现金 元;
  
  (2)银行存款 元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元。
  
  3、长期股权投资 元
  
  (1)某某投资有限公司 元,投资某某投资有限公司。
  
  (2)担保公司债权 元
  
  (3)某某产业园注册金 元 , 投资某某产业园
  
  (4)某某县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元,投资某某县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固定资产(原值):期末余额 元。其中:房屋建筑物 元、 办公设备 元、交通工具 元、道路及其他 元。
  
  5、累计折旧:期末余额 元。固定资产净值期末余额 元。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元。
  
  7、无形资产:期末余额 元,是土地使用权。具体明细:
  
  8、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 元
  
  9、长期借款:期末余额 ,其中:
  
  10、应付债券: 元,省政府统一发行的债权置换
  
  11、实收资本:期末余额 元,是某某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投资款 ,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在企业财务说明书中,要写清施工企业概况,然后罗列会计核算办法及原则,针对施工企业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利润分配情况一一做出说明。这份说明书是企业负责人了解企业财务状况,把握企业经营发展的重要书面资料。
  
  


·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都?
      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都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有哪些 1.协商(和解) (1)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经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


·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
      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 二、盖章后具...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有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有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


·一、员工签了零时劳动合同违约有什么后果?
      一、员工签了零时劳动合同违约有什么后果? 员工签了零时劳动合同违约的后果是: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事项执行;有可能需要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如果涉及协商无效的事宜有可能需要进行劳动仲裁。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


·遭受工伤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精神赔偿也就是对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伤害所进行的赔偿,很多民事纠纷乃至刑事案件中当事人都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不过,就劳动关系来讲,职工如果遭遇工伤能否要求精神赔偿呢?下文是对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遭遇工伤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是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一旦发生...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应该如何计算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结束后,会邀请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目前我国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行资质管理,不同资质的机构可以承接的检测工程也不一样。那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详细了解下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


·南京市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
      南京市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老工伤人员要是旧伤复发,看病也能用工伤保险报销了。苏州下发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当前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将老工伤人员的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于2009年1月起实施。老工伤人员旧伤复发医疗费用纳入工伤保险...


·劳动争议仲裁法细则及仲裁管辖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法细则及仲裁管辖制度 一、劳动争议仲裁法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


·如何缩短弱电工程时间?
      如何缩短弱电工程时间?想要缩短弱电工程时间,就需要制定一些分工明确紧凑的项目进度计划,只有制定了合理的进度计划,才能节约时间,而在出现特殊情况时,及时地调整计划也能够挽回时间上的损失,做到时间成本的最大限度的降低。一下是关于短弱电工程的编制项目进度计划的内容介绍: 首先列出实现项...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