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是什么?长期以来,我国对工程质量问题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监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每一个环节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监督,在每一个环节不出任何质量问题之后才能进行下一个环节的建设,来保证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那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还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人是工程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和操作者。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人的行为,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在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控制时,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在工程建设中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应通过质量检验并和质量标准对照,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才是合格,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就是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工程质量控制要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工程质量控制中,监理人员必须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要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以数据资料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质量问题。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秉公监理。
  二、工程质量管理内容是什么
  广义的工程质量管理,泛指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其管理的范围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决策、勘察、设计、施工的全过程。一般意义的质量管理,指的是工程施工阶段的管理。它从系统理论出发,把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作为整体,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以正确的设计文件为依据,结合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数理统计,建立一整套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用最经济的手段,只有合乎质量标准,科学的方法,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治理,投资大,建成符合标准、用户满意的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把质量问题消灭在它的形成过程中,工程质量好与坏,以预防为主,手续完整。并以全过程多环节致力于质量的提高。这就是要把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以事后检查把关为主变为预防、改正为主,组织施工要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从管结果变为管因素,把影响质量的诸因素查找出来,发动全员、全过程、多部门参加,依靠科学理论、程序、方法,参加施工人员均不应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使工程建设全过程都处于受控制状态。每一个建设项目都需要国家的审批和监督,在整个建造过程中全面的监督和检查,其目的就是来保证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在投入使用后不出现任何事故。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只要我们是在劳动关系中出现个人人身伤亡情况的话,是可以对雇佣我们的企业单位要求赔偿的,工伤补偿问题国家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中频频提到,这是因为当前这种情况比较容易出现,而且会出现难以得到补偿的情况,其实是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这些事情才会导致纠纷出现。那么...


·公务员是否可以领取加班工资?
      公务员是否可以领取加班工资?不可以领取加班工资,《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安排补休。法律并未规定应当发放加班费。因此,公务员加班,不能发放加班费,但应安排相应的补休时间。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


·工资福利费的规定是什么?
      提到工资,相信您一点也不陌生,可是对于工资福利费呢,你又了解多少,这是一个令人感到困惑的问题,因此,为了方便您学习了解,我们整理了一些详细的资料,现在就将工资福利费的规定是什么一一介绍给您,请您跟随我们一起往下阅读。 一、福利费 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


·辞退55岁女员工赔偿多少钱
      辞退55岁女员工赔偿多少钱《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


·职工被非法辞退补偿款扣税吗
      职工被非法辞退补偿款扣税吗?职工被非法辞退补偿款一般是不扣税的,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补偿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元,与次月_____日前发放(预留第1月工资,在合同解除时结算) 三、管理制度 1、自...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都会有一定的合同有效期限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都会有一定的合同有效期限。在实际的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由于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的原因有时会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些时候需要赔偿赔偿金。赔偿的金额以工作时间为准。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有哪些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终...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有哪些? 工程质量纠纷是工程建设过程之中最为常发的纠纷类型。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对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主体都有严重的影响,不仅会给商业声誉带来不利影响,还会造成巨额的财产损失。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处理...


·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
      当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公司都是会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员申请工伤认定,其实除了公司请的机构进行伤残认定,劳动者也是可以向社保局提出请求来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最后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 1、是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


·合同签订之后就有劳动合同的五险一金吗?
      合同签订之后就有劳动合同的五险一金吗?一般我们判定是否要购买五险一金,主要看他们是否构成了劳动关系。构成了劳动关系的,无论签订的是劳务还是劳动合同,都要买五险一金。哪怕合同上没有明确要求,也是必须要买的。有很多情况下,合同名称是劳务合同,但是实质上却是劳动合同,那这种情况就需要购...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