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手段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通过协议离婚的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都会在离婚协议中做好约定。而对抚养权有争议爹双方,一般会通过诉讼方式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法院对于抚养权的判定,会考虑很多的因素,如双方经济条件、与孩子的感情等。那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手段有哪些?今天我们将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1、 哺乳期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对女方最有利的条件,一定要派上用场。
  
  2、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3、 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4、 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5、 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 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7、 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二、女方要求两周岁以上孩子判给自己的情形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女方可以寻找证据支持自己获得抚养权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女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因此,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四、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男方可主张2周岁以上孩子判给自己的情形
  
  五、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六、关于孩子抚养,法院一般会考虑这些因素
  
  1、 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 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 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 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需要的网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法院上交相关的资料,来证明自己更适合承担孩子抚养权。同时,无论是哪一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也依然对孩子具有监护义务,除了需要按时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之外,还应该对孩子多一些关心,这样才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小孩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离婚时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离婚的夫妻双方只有一方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这就意味着和孩子相处最多的人是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而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在未成年之前所有的抚养费,但是在离婚之后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有时不给抚养费,小孩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小孩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


·一、可以主张离婚财产离婚赔偿吗?
      一、可以主张离婚财产离婚赔偿吗? 可以主张离婚的赔偿。相关规定是: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


·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划分
      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划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


·商家价格欺诈赔偿几倍?
      商家价格欺诈赔偿几倍? 消费者在购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在意这商品的价格与其商品的本身的价值是否相符。但是有些无良商家却对商品进行伪造,模糊视线,乱标价格,使消费者的权益收到侵害。现在我们就来说说商家价格欺诈赔偿几倍? 一、商家价格欺诈的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


·离婚协议不探视该如何约定?
      很多时候夫妻感情破裂往往伴随婚姻的结束,然而离婚并不能彻底的解决问题,尤其是双方育有子女的情况下。离婚后无论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也不可能就此切断另一方与孩子的关系,毕竟血缘关系抹杀不掉。那么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离婚协议不探视该如何约定有用? 一、探望权在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 在探...


·国家规定老年人多大有监护人
      国家规定老年人多大有监护人 一、国家规定老年人多大有监护人 老人如果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才会需要监护人,与年龄大小无关。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法律规定的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有法定监护人。 《民...


·有抚养义务的父母必须和该过继而来的子女有一起共同生活的事实
      有抚养义务的父母必须和该过继而来的子女有一起共同生活的事实,而不是放由子女自己生活,只是在子女需要时给他们钱,但对该子女平时在生活、学习上没有任何照顾,对其身体、心理成长也没有关心,教育的;抚养就是要父母跟子女一起共同生活,父母对其子女的生活、学习、精神各方面全面的照顾,就像亲生...


·离婚财产分配不一致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离婚财产分配不一致法院可否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与双方是否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没有关系。双方对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判决,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 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解决
      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解决女方户口可以单列,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迁出。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2、办理迁入手续。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


·离婚的时候遇到的问题将会很多,但是很多时候需要进行处理,就需
      离婚的时候遇到的问题将会很多,但是很多时候需要进行处理,就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结局,主要的依据法律就是婚姻法,其中就有对于婚姻债务的规定,目的就是来解决债务纠纷 ,保障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那离婚财产债务纠纷怎办?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


·一、离婚精神赔偿金多少钱?
      一、离婚精神赔偿金多少钱?离婚精神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需要由双方协商来认定,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1、主张该损害赔偿方须对离婚无过错,这个条件意思是即使有过错,如果该过错未导致离婚(与离婚无因果关系)亦视为无过错。2、过错方需存在婚姻法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