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董事长选举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董事长选举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存在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公司,有国企、外企国有等,这些公司除了一些基层员工以外,还需要高层阶级的人来经营的和维护的,其中最高阶层的就是董事长。一个公司的董事长就是公司的总领导者,因此董事长绝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的。那么,董事长选举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有哪些呢?
  一、公司法中对选举董事长有什么规定
  1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2.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公司法中董事长选举要走什么程序
  1、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如何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由股东会直接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2)也可以规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后,由董事会成员进行投票选举,以得票的多少决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人选;(3)还可以规定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大小决定哪些股东出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等等。2、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长辞职应向董事会提出,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审议。3、新董事长产生并不一定需要原董事长辞职,期限届满就可以换届选举。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4、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所以一般要在期限届满时才能换届选举。5、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其报酬事项。财务总监辞职向经理提出,报董事会审议。新的财务总监的任职由经理提出人选交董事会决定。公司领导者的产生需要走一定的程序,并且要严格按照董事长选举公司法的规定来进行。其中包括五个程序,首先当然还是要尊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来选举,然后就要根据前任的董事长来具体分析情况来走相应的程序了。如还有疑问,建议咨询在线律师。
  
  
  


·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有哪些 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设立分公司,那么需要以下证件: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


·新公司注册程序的步骤
      新公司注册程序年的步骤 新公司注册是一个公司扬帆起步的开始,也是一个创业的开始。那么新公司注册程序步骤是怎样的呢?新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呢?接下来我们就带您去看一看新公司注册程序一些步骤。 1、准备材料 ①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注册公司流程 备选名称) ②公司注册地址的房...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签到合同吗?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签到合同吗? 一、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签到合同吗?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


·民事诉讼惠州公司法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惠州公司法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职员都会不可避免的需要参与民事诉讼,又由于自己不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会聘请有资质的律师代为处理诉讼事宜,我们知道,聘请律师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律师费的,不同地区由于生活水平存在者较大的差异,故而律师费的收费标准是存在...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公司进行股权结构治理的时候,往往会将一部分股权进行转让,股权转让会引起法人变更。在股权转让手续结束后,公司会到工商部门办理法人变更登记。这时需要携带股权转让合同、公司营业执照和变更登记申请表。那么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书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通过...


·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 一、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


·中小企业股东纠纷怎么处理?
      中小企业股东纠纷怎么处理?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至少有两人(国有独资公司除外)。两人以上共同经营一项事业就难免产生分岐和利益冲突,而科技创业企业在这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因为科技创业往往具有较大的理想色彩,很多创业者满怀豪情壮志开始创业之路,对于创业可能出现的困难估计不...


·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一、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中外合资企业有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一般情况下他是中方。中外合资企业更换股东需要资料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现阶段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现阶段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信贷支持 向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的主要途径。然而,由于体制方面的种种原因,加上受“抓大放小”思想的影响,我国的商业银行一直以来把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主要的服务对象,忽视了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业务沟通和联系。近年来,随着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国家对中小...


·企业若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则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
      企业若要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则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实际进行裁员。并且还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支付被裁减员工夏官营的补偿。而在裁员的过程中,企业也是有一些义务的。那到底企业在裁员中都有哪些义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在裁员中都有哪些义务 《劳动法》...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为哪些?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为哪些?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主要有严重和特别严重两种,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