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特别规定包括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当今这个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毕竟国家安全十分重要。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法律规定在刑法中有着严格的限制,但是实际上大部分的普通人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并不是那么的了解,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特别规定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征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即这类犯罪的危害不是限于特定个人和财产,对于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在事前无法确定,也无法预料和控制。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而只是特定的个人的人身权或者特定的公私财产,则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其所侵害的客体,以侵犯人身权利罪或者侵犯财产罪论处。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具体行为方式多种多样。有的犯罪方法特别危险,如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决水等;有的犯罪对象直接关系着公共安全,如汽车、火车、飞机、船只等交通工具和交通、电力、通讯、煤气等公共设施,一旦遭到破坏,就可能给公共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害。由于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实际损害结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就构成犯罪。但是,过失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才能构成犯罪。3、本类犯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大多数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如放火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劫持航空器罪等。少数犯罪是由特殊主体构成的,如丢失枪支不报罪,重大飞行事故罪等。另外,本类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有的犯罪只能由单位构成,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而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年满14周岁的人就应当负。4、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两种罪过形式,即有的犯罪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如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有的犯罪必须是出于直接故意,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有的犯罪是过失的,如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
  根据我国典分则第二章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26个条文,包括42个罪名,具体可分为: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特定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非法制造、销售枪支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丢失枪支不报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首先我们为您提供了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法律上的阐述,其次就是围绕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征进行论述,让您更加的了解危害国家安全罪。最后就是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哪些种类跟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就是夫妻离婚的时候,依照法律规定,把夫妻共同财产划归个人所有。那么夫妻在离婚后该如何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呢?具体对财产分割的方式又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如何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


·离婚申请冻结财产需要多少时间法院才能做出决定
      离婚申请冻结财产需要多少时间法院才能做出决定?离婚申请冻结财产法院一般会在5天之内做出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离婚案件的受理法院
      离婚诉讼管辖的具体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


·离婚没有收入能有抚养权吗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可能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离婚。当夫妻离婚之后,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孩子,是比较容易处理的。如果夫妻双方有孩子,对于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的处理,是十分有必要的。那么,若是夫妻离婚,一方没有收入能有抚养权吗?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离婚没有收入能有抚养权吗...


·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
      涉外结婚公证主要是针对不在我国境内的人结婚使用的,很多时候,涉外人员为了证明自己的婚姻关系,都需要进行涉外结婚公证。当然,其办理是有具体的流程和注意事项的。那么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理? 涉外结婚公证如何办...


·最新婚姻法同居是如何解释的?
       婚姻法在我国是为了保护我国合法夫妻和男女之间关系的最权威的法律,他对我国目前的男女关系做了一个比较全面正规的解释。但有一些人在社会上,没有领取结婚证却生活在一起,我们管这种行为叫同居。那最新婚姻法同居是如何解释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未婚同居属于违法行为吗 ...


·诉讼离婚后被告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诉讼离婚后被告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离婚起诉后,法院在第一次不会直接判决,要经过调解过程。除非是不走诉讼程序,直接进行协议离婚,就可以当场生效。诉讼离婚一般需要走调解程序,确认夫妻关系破裂,才会判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离婚后财产另案处理的可能性大吗?
      一、离婚后财产另案处理的可能性大吗?离婚后财产另案处理的可能性不大,应当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处理好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因为离婚案件是一种很特殊的案件,是复合诉,就是说一个案件处理三个问题: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无论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这三个,法院都应当主动调查并作出处理决...


·如何确定返还彩礼金额
      如何确定返还彩礼金额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


·怀孕期间离婚没有有抚养权吗?
      怀孕期间离婚没有有抚养权吗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女方所有吗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


·爷爷奶奶可以争小孩抚养权吗
      爷爷奶奶可以争小孩抚养权吗?看实际的情况;父母是孩子的法定抚养人,如果母亲没有抚养能力,爷爷奶奶也可以抚养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