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坏军婚判几年,如何处罚破坏军婚罪?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破坏军婚罪属于行为犯,即只要有相关行为,无论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一律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您知道破坏军婚判几年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详细解答。一、破坏军婚判几年我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可见,破坏军婚的,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对破坏军人婚姻情节一般的,军人本人不愿声张的,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可不作处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为。对于破坏军人婚姻,造成军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对现役军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处罚,但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与之结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不妨碍军人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处理。二、破坏军婚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破坏军人婚姻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行为。所谓“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服役的军人。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二是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三是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长期通奸情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军人的配偶怀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被告人挑拨、唆使现役军人的配偶闹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严重虐待现役军人,通奸行为发生后,现役军人的配偶或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要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的话,涉嫌构成破坏军婚罪,按照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当然此时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遗赠抚养协议的形式要求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对自己的权益开始在意起来,特别是死后对自己的所有物品的支配问题,也是非常的担心的,不少人选择将动产或不动产以遗赠的方式交给现在抚养自己的人,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就需要签订一份遗赠抚养协议,那么遗赠抚养协议的形式要求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形式要求 1、遗...


·家庭暴力如何处理?
      家庭暴力如何处理? ?一、向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哪些人对家暴可以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家庭暴力受害人; (2)受害人法定代理人(若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受害人近亲属。 2、可以向以下有关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1)受...


·有的夫妻可能很早开始感情就不好了,双方也只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有的夫妻可能很早开始感情就不好了,双方也只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交流都是很少的,其实也相当于是各过各的的。而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可能一方在外就会有欠债的情况。那通常在离婚期间一方的欠债要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在离婚期间一方的欠债要怎么处理夫妻一方借款还婚前...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因为准备的不充分,也没有达到规定的诉讼离婚的标准,法官即使调解无效了,最终也是不会准许夫妻离婚的。这就会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那要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被告不去怎么办呢?有的人之后因为不想离婚了,在开庭的时候就不去,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告诉你如何处理这类情况。...


·夫妻吵架时录音能成为离婚证据吗?
      夫妻吵架时录音能成为离婚证据吗夫妻感情破裂有两个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判决离婚,而吵架不能作为离婚证据,原因如下:1、一般而言,吵架只是事情发生的经过,而不具备证据载体的要素;2、如果是吵架的录音或者录像,可以作为要求离婚证明感情破裂...


·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对于是否离婚以及离婚后的财产分配等问题存在争议时需要采取的离婚程序。一般来说诉讼需要当事人双方同时出庭参与庭审,但是如果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怎么办呢?此时提起诉讼的一方是否可以继续完成庭审?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 ...


·在我国没有结婚证孩子应该会给谁抚养?
      就算两个人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是没有结婚证,这种情况下生下来的孩子在法律的角度上统一都是属于未婚生子的。没有结婚证就是等同于之前一直以同居的关系居住在一起,所以分手以后肯定要将这个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解决好的。那么,在我国没有结婚证孩子应该会给谁抚养? 一、在我国没有结婚证孩子应该会给...


·夫妻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在我国,离婚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了。关于离婚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之后,夫妻双方分开居住,那么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交给有抚养能力的一方。但是随着情况的变化,我国法律规定可以依法进行孩子抚养权的变更。那么,夫妻双方只有通过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吗?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 一、变...


·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现在有很多夫妻在离婚之后,主要考虑的问题就是离婚后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一方有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就必须要给子女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对于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呢?请阅读本文章进行了解。 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法院如何...


·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国家赔偿是一项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法律赔偿,它的执行和落实需要有相关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来处理。其中,对口的国家机构就是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了。那么,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到底是做什么的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如下资料进行详细解答。 一、概念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由中级以上的...


·一、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不可以,抚养孩子是双方的义务,《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