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了一方的名字就是他的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通常夫妻在婚后购买的房子一般都是属于共同财产,于是要是日后夫妻离婚,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可以对这样的房子进行分割。但实践中,可能结婚后买的房子是一方个人购买的,并且也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那此时房子就是他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 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专家表示,最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
  
  在夫妻约定了各自财产的情况下,如果结婚后买的房子是由个人出资购买,并且日后还贷也是也是由个人还的话,这样的房子就不能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日后离婚也不能要求进行分割。实践中确定房产的归属,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才行。
  
  


·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在私人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此时所需要签订的书面合同内容,其实多半都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的,这就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样了。因而当事人买卖房屋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怎么写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样本,供你参考阅读。 私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继承老人房子怎么过户办理
      继承老人房子怎么过户办理 一、继承老人房子怎么过户办理 通常法定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


·一般对于房产能财产分割吗?
      一般对于房产能财产分割吗? 能财产分割;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


·父母与子女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现在很多父母都为子女购置房产,这本来是件好事。可是有时候因为特殊原因,会引发父母与子女房产纠纷。那么父母与子女之间发生房产纠纷应如何处理?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时应注意什么?下面我们来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父母与子女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1、父母购置或建造的房屋,登记在子女一人名...


·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怎么写
      父母房屋继承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一、商品房和回迁房怎么选有什么区别?
      一、商品房和回迁房怎么选有什么区别? 1、房价不同 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


·买新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买新房需要办哪些手续 1、你需要带你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首付款去开发商那里签定购房手续. 2、如果你需要贷款买这套房子,那么你还需要开发商去银行进行信用审评,合格之后签定贷款合同,同时到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等相关手续(如果你是已婚人士需要配偶到场签字,如果未婚或离异,那么...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有哪些特点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


·二手房质量纠纷怎么解决
      二手房质量纠纷怎么解决 “二手房”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一般的“二手房”都被装修过,并被使用过一定年限,买受人对于房屋的质量状况应该有一定的理性判断。房屋质量问题涉及诸多建筑领域的专业知识,一般当事人很难具备专业能力对其特别是一些隐藏的质量问题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判断。出卖人是否承...


·新婚姻法 卖房所得的款项如何分配?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房产永远是最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毕竟房产的价值巨大,哪一方都想拿到尽量多的财产。关于房产的分割,处理办法也不少,有时候,离婚双方会选择将房子卖掉,那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卖房所得的款项如何分配?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吧。一、《民法典》...


·二婚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何分割再婚离婚财产
      一、二婚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果是再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如果是再婚后购房,不管住房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只要无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人半权益,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住房的分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