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于是,与之配套的装饰装修行业发展的很快。装修工程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的商品房的使用效果和美观程度,在人们审美不断提高的今天,更有必要对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提出要求,那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是什么?下面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 术语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总则
  
  2.0.1建筑装饰装修
  
  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修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基体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基层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细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3. 1设计
  
  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1.2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3.1.4承担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1.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1.7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露设计。
  
  3.2 材料
  
  3.2.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记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
  
  3.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2.4所有材料进场进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2.5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应按照合同执行。
  
  3.2.6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4 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色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4.1.2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4.1.3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1.4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4.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该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世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m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4.1.7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4.1.8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4.1.9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4.1.10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4.1.11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4.1.12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其内容非常详实,对抹灰工程、门窗工程、幕墙工程等质量验收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每项工程的验收都包括一般项目和主控项目。只有全部项目符合标准才行。如果任何一项存在问题,建设方有应该及时要求施工方返修整改。
  
  


·人社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人社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人社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


·未签劳动合同已过试用期单位辞退,如何赔偿
      问:我2010年8月入职,未签劳动合同,知道2011年4月份单位才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以我试用期不合格辞退我,我很是郁闷,请问我可以得到那些赔偿? 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解答: 首先,你没有说明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工程款的清偿方式包括了哪些 工程款也就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会
      工程款的清偿方式包括了哪些 工程款也就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会产生的款项。在工程竣工结算或报账后,一方应清偿所欠的工程款,以避免发生工程款纠纷。就清偿方式来看,工程款的清偿方式包括哪些呢?现实生活中,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是非常多见的,关键在于对拖欠工程款怎么追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这...


·政府官员醉驾是否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
      政府官员醉驾是否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


·保姆因病身亡算工伤吗
      保姆因病身亡不属于工伤,保姆与雇主司之间存在的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法上的工伤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工伤认定必须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公司法员工股权激励的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法员工股权激励的规定包括哪些? 公司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随处可见,当然,一个公司的规模大小和它的员工之间以及股东是具有重要的关系的。也就是因为这样,我们国家的各个公司都会对自己的员工进行股权方面的激励措施,很多人对于这个措施并不是特别了解他们想知道。公司法员工股权激励的规定...


·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护工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护工费一说,只有护理费一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


·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有哪些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


·应届生签劳动合同注意些什么
      应届生签劳动合同注意些什么1、必须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签约的单位究竟是哪个单位签协议的时候要看清合同双方。通常劳动合同只会出现两方,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而上文中小杨签署的这份劳动合同却为三方合同,一方小杨、一方为电视台、另一方为某公司(最后与小杨实际发生劳动关系的公司)。...


·关于退工程质量保证金有什么规定
      关于退工程质量保证金有什么规定一、关于退工程质量保证金有什么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或建设工程保修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应该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才能退还。而如果...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什么? 建筑工程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的,就需要对工程和分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然后完成工程的验收报告,在对工程质量验收时,每一个分项工程都需要准备好相关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资料,按照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验收,可以防止工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