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条件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条件有哪些?
  
  设立公司的目的一般都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由于在公司设立之后,会与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按照法定的流程进行设立。不同类型的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条件的相关信息。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货币出资时,应当缴付现金。发起人以货币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出资时,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且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同发起人转归公司所有。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并由社会公众认购该股份的行为。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的文件,其中规定了公司最重要的事项,它不仅是设立公司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因此,公司章程虽然由发起人制订,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必须召开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并经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实行监督;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6、有公司住所。
  
  由此可以看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较高的,这也是由于设立人,以及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确定的。在确定满足设立条件之后,发起人需要带齐证明满足条件的证据,到相关机关进行办理。
  
  


·公司拖着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如果...


·公司逃税漏税谁将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逃税漏税谁将承担法律责任?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它是一种无偿的强制性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公司或者是企业逃税漏税的情况。那么,公司逃税漏税谁将承担法律责任?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公司逃税漏税谁将承担法律责任这个问题...


·企业股东投资转让股权需要哪些材料
      企业股东投资转让股权需要哪些材料企业股东投资转让股权需要的材料有: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


·根据公司法公司种类有哪些类型?
      根据公司法公司种类有哪些类型? 我们国家的相关公司有大型中型,小型,对公司法来讲,会对公司的种类有一个划分,那么我们国家的公司种类都有哪些类型呢?根据相关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的类型一般分为有限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公司法规定有哪些公司类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股东身份权 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2、参与重大决策权 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别...


·公司股权转让后有什么区别
      公司股权转让后有什么区别 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 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 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的知识产权的应用主要指包括个人与企业 单位两个部分,企业和和人通过合作把专利技术发挥到最大的价值。那么最为合作方的企业对于知识产权应该怎么进行保护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吧? 对于一个研发技术的企业而言,要想在...


·公司非法集资监事承担什么责任
      非法集资有些时候的表面文章是做的比较充足得,像模像样的设立公司,公司内部的设立好像表面上看上去也是合法的。比如说在设立公司以后,也会依法成立监事会。不过,所有的做法都是要掩盖自己非法集资的主要目的,这是非法集资最主要的特征之一。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非法集资监事承担什么责任...


·在我国装修公司法人可以几个
      在我国装修公司法人可以几个公司的经营范围都是结合市场需求的,只要和营业执照上是一致的并且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可以。其具体的经营细节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制定,但是总体来说,公司必须要遵循我国的公司法,依法登记公司法人代表。就拿装修公司来说,可能装修公司是和他人合伙共同创办的,因此在登记公...


·物流公司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物流公司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当今这个社会,融资租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被提到,他主要也是通过租赁来获取报酬。您都知道的是,租用他人东西需要支付租金,同样的,融资租赁的方式确实特殊了一些,但是依然需要缴纳租金。那么,物流公司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


·全资子公司优缺点有哪些?
      全资子公司优缺点有哪些? 一、全资子公司有哪些优点 采用全资子公司的形式进入一国市场主要有两个优点: 1、管理者可以完全控制子公司在目标市场上的日常经营活动,并确保有价值的技术、工艺和其他一些无形资产都留在子公司。这种完全控制的方式同时还可以减少其他竞争者获取公司竞争优势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