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前房价高居不下,开发商拿地价格屡创新高,新小区房价节节攀升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当前房价高居不下,开发商拿地价格屡创新高,新小区房价节节攀升。而二手房因其有着优秀的地理位置、成熟的生活配套和相对低廉的价格广而广受刚需买房人的青睐。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每个地区二手房买卖交易存在差异,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哈尔滨二手房买卖的流程。
  
  一、找房源,看房
  
  可以网上找房,也可以通过线下中介找房。当然好还是自己找房源。
  
  二、买卖前的房屋和产权审核
  
  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也可以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作为辅助证据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署名。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后边的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字。
  
  三、查档
  
  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房管局查询房产档案,以确定产权归属以及有没有被抵押。
  
  四、确定房屋产权后,交定金
  
  1、若卖方仍在还贷,则在交定金之前,需要先办理赎楼或同行转按揭。
  
  办理赎楼:卖方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借款赎楼,这会产生一定担保费用和短期赎楼贷的利息。
  
  办理转按揭:
  
  A、评估所进行房屋评估,买卖双方需带齐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
  
  B、买方将申请贷款的资料报送到银行,得到银行的贷款批准并发放到贷款专用账户。
  
  C、卖方办理完结提前还贷手续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D、卖方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后,双方去交易中心过户。
  
  E、买方支付给卖方除提前还贷以外部分的剩余房款。
  
  F、买方产权证下发后,办理抵押登记。
  
  特别提醒:买方拿现金赎楼或买方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赎楼,都是不可取的方法。如果发生交易因意外原因终止、房屋被查封等问题,买方会有风险。
  
  2、当卖方不再为该房还贷,则进入交定金环节。
  
  一般来说,在交定金的时候会签一份预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可以在本市房管局网站上下载。合同至少需要写明房屋产权、地址、成交金额、办理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相关税费由谁交、违约金和违约责任等。
  
  定金好不要直接交到业主手中,而应该交由银行监管,可以在预约买卖合同中约定,在某一步把定金给卖方。还需注明“把定金交给监管方则视为卖家收讫,卖家以未收到定金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
  
  交定金的具体做法是:然后各自在银行开一个账户,约定在买家过户完毕、拿到新出的房产证之后,首期款打给卖方。如果交易顺利完成,银行会把款项打给卖方;如果中间出现问题交易终止,则把首期款再打回给买方。
  
  出于公平角度考虑,银行会要求买卖双方在签监管协议时就在放款书上先签字,这样放款时买卖双方不需要亲自到银行,也能避免买家到时候不配合放款给卖家带来困扰。
  
  五、签订正式合同
  
  交付首期之后,就可签订正式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范例可到当地房管局官网下载,双方可自行修改。
  
  签合同前需注意:
  
  1、如果房产有共有权人,要让共有权人一同签字,避免后面出现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导致交易存在失败的可能。
  
  2、如果有租约的,应该让租客签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避免租客以侵犯优先购买权为由导致交易失败。如果该房产附有户口,要在签订合同时写明户口迁出的日期及违约条件。
  
  3、事先公安局查阅业主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如果没有,合同里就有写明卖方需在办理过户前迁出户口。
  
  4、要明确违约责任,特别是在目前房价上涨的情况下,业主违约的几率增大,明确违约责任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六、买方办理按揭贷款
  
  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买家还需要到银行做按揭贷款。去银行做贷款申请需要买卖双方到场,要带上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户口簿、收入证明、银行流水、买卖合同等。
  
  因为有可能贷款额度达不到预期,所以买家需要做好支付更多首付款的准备,否则交易不成将造成违约。
  
  七、过户
  
  去过户时,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产权登记中心去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税。买卖双方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二手房买卖合同等。一般,在递件后拿到回执,买方就可以让银行发放之前监管的定金了。在拿到房产证后,买方回银行办理房产抵押,银行之后会给卖方打余款,买方每月按时还贷。
  
  八、交房
  
  交房一般就涉及物业、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交接,如果房产内部还有家具家电,还要核实清楚卖方是否要被更换或搬走。水电等交接,就要分别到管理处、水务局、有线电视台、供电局等部门去办理,双方应准备好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等。如果二手房买卖涉及家电家具,那么好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交房保证金”,即买方给卖方的首付款要扣除家电家具金额。
  
  二手房买卖房是一个相对复杂的工程,中间的细节和门道有很多。由于交易金额大,交易手续繁杂,注意事项多,您一定要仔细研究流程,有专业上面的困惑还可以咨询平台,帮助您规避交易中的风险。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一、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征地补偿标准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县征地补偿标准平均值...


·征收土地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征收土地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征收土地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征收土地流程的规定具体如下: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1)征地范围、(2)面积、(3)补偿方式、(4)补偿标准、(5)安置途径、(6)征地用途。公告应当张贴在被...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现在很多农村的农民都不再务农,而是选择到城里打工。如果不打算住以前的房子的话,可以将其转让,其中宅基地使用权也一并转让出去。双方会签署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当不具备转让条件而签署合同的话,转让合同是无效的。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下面...


·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是什么?
      巴南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人民可以分到土地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我国的城乡建设在快速的进行情况下,有时候出出现农村的土地被占用的情况,我国规定各地的征地不能强行实施,如果群众提出的要求合理的话,要妥善的予以解决,那巴南区征地补...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


·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测算县域范围内农用地综合收益值的基础上,综合土地区位、当地农民现有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原征地补偿标准等因素确定的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公司和个人要想合法的使用土地,必须得先拿到土地使用权。比如,公司设立的时候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生产经营用地,公司可以采取多种渠道拿到土地使用权。那么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我们一起通过下面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公...


·征地补偿费用如何管理
      征地补偿费用如何管理 征用土地作为一种国家的强制力行为,如果程序不合法将会严重损害被征人的权益损害,那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进行征地肯定要对被征地人做出补偿安置,那么这个征地补偿费用又该如何进行管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征用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征用土地的一个很...


·合同履行地不同该向哪地法院起诉
      合同履行地不同该向哪地法院起诉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异地的购销、租赁、劳务输出等关系不可避免。双方当事人根据各自意愿订立合同,但如果双方产生了意见分歧或纠纷,合同履行地不同该向哪地法院起诉呢?为您解答。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合同法中,却...


·可以在异地执行监视居住么
      可以在异地执行监视居住么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刑事...


·土地使用权出租转租行不行?
      土地使用权出租转租行不行?在人们日常的生活工作中,有时对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并不了解,不知道如何合理合法的进行使用和转让,也不清楚是否可以对自己所拥有的进行土地使用权出租转租的操作,那么土地使用权出租转租行不行?下面我将就土地使用权的各项规章规定来为您详细的解释清楚。土地使用权出租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