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个人名字变更程序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土地使用证个人名字变更程序是什么?
  
  土地证名字错误可能的情况有两种:申请人和身份证显示名字一致但工作人员登记错误;申请人和身份证名字不一致。两种情况更改名字所需材料和办理机构相同。除姓名有误外,土地使用证个人名字变更要进行土地转让需满足土地未被法规限制转让权利等四项条件。来看一下如何办理姓名变更:
  
  
  办理程序:
  
  一、受理
  
  受理部门:业务受理中心、土地利用中心
  
  条件:
  
  
  1、属于区县人民政府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地价款及契税已全部付清,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3、已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土地,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总投资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规划项目尚未竣工的,到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规划项目已竣工的,按程序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4、未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情形。
  
  申请人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转让方和转让受让方共同提交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申请。内容包括:
  
  转让宗地的具体位置(部位)和面积,包括坐落、四至、土地面积、建筑面积。
  
  转让宗地的出让合同签订、变更及履行情况。包括出让合同签订的时间、合同号、受让方、出让的土地面积、规划建筑面积、规划用途、地价款缴纳情况及其变更情况等。
  
  开发建设情况。包括项目的总投资额、实际投资额、土地及工程现状等。
  
  签订出让合同后取得的有关批准文件。包括拆迁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
  
  房地产抵押的情况;
  
  转让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转让双方、转让价格等。
  
  是否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提出办理转让登记的申请,明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4份(原件,填写清楚、加盖公章)
  
  3、转让方和转让受让方依法签订的转让协议(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土地出让合同及其变更协议、地价款(含资金占用费、滞纳金)缴款收据。
  
  6、投资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应包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实际投资总额、包括哪些细项、每项的投资额及证明材料。项目目前的形象进度(地上现状、工程现状等)。
  
  7、转让出让合同中的部分土地或部分建筑物的,提供转让宗地订桩成果通知单及附图、部位图;
  
  8、土地评估报告1份。
  
  9、转让方对转让宗地内的房地产是否办理房地产预售登记、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或有其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已经预售登记或设定抵押的,须有购买人、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原件)。
  
  10、转让双方的营业执照。
  
  标准:
  
  1、属于区县人民政府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原件应尽可能使用A4纸打印,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图纸可用A4纸或A3纸缩印,但必须清晰。
  
  4、复印件均由申请人加盖公章。
  
  5、办理土地转让登记和房地产交易的界限:受让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规划项目尚未竣工的,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地上为现状房屋或规划项目已竣工的,按程序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6、已经交清全部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7、开发建设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属成片开发土地的须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8、转让标的明确,界限及权利清晰。
  
  9、转让价格合理。
  
  10、土地评估结构具备评估资质。
  
  11、没有限制转让的情形或因转让而损害其他相关权益人的情形。
  
  本岗位责任人:业务受理中心、土地利用中心。
  
  岗位责任及权限:
  
  业务受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受理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申请人。
  
  审查通过,给申请人一份书面《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接收单》,然后在0.5个工作日内转交土地利用中心。
  
  土地利用中心应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日内(含收件当日),按照受理条件进行详细审查,需补正材料的,应出具《服务事项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转业务受理中心;不予受理的,应出具《服务事项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转业务受理中心。
  
  土地利用中心未按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或未提出补正材料的,视为受理,受理日期以受理中心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
  
  受理中心应在受理当场或5日内告知申请人领取《服务事项不予受理决定书》或《服务事项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
  
  时限:5个工作日内。
  
  二、审查
  
  标准:
  
  1、属于区县人民政府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办理土地转让登记和房地产交易的界限:受让方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规划项目尚未竣工的,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地上为现状房屋或规划项目已竣工的,按程序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4、已经交清全部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5、开发建设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属成片开发土地的须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6、转让标的明确,界限及权利清晰。
  
  7、转让价格合理。
  
  8、土地评估结构具备评估资质。
  
  9、没有限制转让的情形或因转让而损害其他相关权益人的情形。
  
  本岗位责任人:土地利用中心主任、经办人
  
  岗位责任及权限:
  
  土地利用中心应按照审查标准进行审查。
  
  1、土地利用中心经办人应主动与申请人联系,沟通情况,组织安排现场勘察;
  
  2、将申请人申报的全部材料扫描,录入计算机。
  
  3、规范装订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4、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5、将申办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土地利用科审核。
  
  不符合审查标准的,终止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和理由,制作书面告知书,报中心领导审核、局领导审定最终决定是否批准。
  
  时限:7个工作日
  
  三、审核
  
  标准:同审查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利用科科长、经办人
  
  岗位责任及权限:
  
  按照审核标准对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土地利用科经办人进行审核,认为符合审核标准,应在2个工作日内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然后报科长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审核标准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土地利用中心主管主任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
  
  对不符合审核标准,但可以进行更正的,明确原因和如何更正的意见,报科长批准后退还土地利用中心通知申请人限期更正。
  
  科长同意经办人意见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然后报主管局长审批。
  
  经审核不同意经办人意见的,应与经办人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审核标准,但可以进行更正的,明确原因和如何更正的意见,退还土地利用中心通知申请人限期更正。
  
  时限:4个工作日。
  
  四、复审
  
  标准:同审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局长、主管局长
  
  岗位责任及权限:
  
  按照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
  
  主管局长同意审查意见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局长批准。
  
  局长同意审查意见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应与审查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
  
  时限:4个工作日。
  
  五、告知与颁发
  
  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审批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利用中心经办人及受理中心
  
  岗位责任及权限:
  
  利用中心经办人按照工作标准告知,制发许可文件。
  
  1、准予办理的,由局办公室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上加盖局章,并将文件转土地利用中心。利用中心经办人填写转让登记号后,将2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转业务受理中心。
  
  2、不予办理的,由经办人制作《服务事项退件通知书》等文书,并将有关材料一并转受理中心。
  
  审批工作结束后,经办人员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按要求扫描、归档,并将1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报送市局备案。
  
  受理中心按照工作标准通知、送达。
  
  接到利用中心转来的文件后,要求转让受让方按照转让登记表确定的数额缴纳契税,凭契税收据由转让双方一同领取转让登记表。
  
  对不予批准的,将《服务事项退件通知书》及申办材料退申办人。
  
  申请人凭《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接收单》和契税缴纳证明领取有关文书、证件和资料。
  
  办理结果通过计算机网络等形式予以公示。
  
  时限:5个工作日
  
  土地使用证个人名字变更应到受理中心和利用中心办理。先确认土地是否有使用权,相关款项是否付清,是否违规等条件。提交包含申请、证件、协议、执照等在内的十种符合要求的材料。材料审查会在三日内进行,在五日内告知结果。审核则在四日内完成。最终办理结果予以公示。若有未经同意私自变更姓名的,属于违法行为,协商无法解决可走法律程序,详情可咨询的律师。
  
  


·自从刑法修订案八将醉驾列为危险驾驶罪后,各地都对醉驾行为加大
      自从刑法修订案八将醉驾列为危险驾驶罪后,各地都对醉驾行为加大了查处力度,东莞每年都会查处一些醉驾案件。检察院发起公诉后,法院会根据醉驾程度、社会危害等做成判决,通常是1到6个月的拘役。那么,东莞醉驾1到6个月拘役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东莞醉驾1到...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


·买房子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环节也是比较多的,而其中各个地方都是与
      买房子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环节也是比较多的,而其中各个地方都是与购房者利益密切相关的。尤其是有些人在买房子后又反悔想要退房,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购房者买房子后是否可以退房呢?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买房子后能不能退房 退房是广大购房者的权利,当然允许...


·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缴纳吗?
      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缴纳吗?国家单位及个人都可以拥有土地使用权,也有权利对其进行转让出售,土地在转让出售过程中所要缴纳的税收种类有很多,如果出售土地时的价钱与土地原价不符,是否需要缴纳差额所得税呢?下面我们整理了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的相关法律资料。一、土地使用权差额所得税需要...


·怎样写土地承包合同书
      怎样写土地承包合同书 土地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称为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为乙方)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土地的经济价值,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研究决定,甲方将一处土地有偿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


·陇西县土地使用证怎样办理贷款?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使用土地的话,肯定是需要完成一定的手续的,比如说从她人那个地方,受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要缴纳土地使用的受让金。还会有相关的证明,比如说土地使用证。那么很多人想了解陇西县土地使用证怎样办理贷款? 一、使用土地使用证贷款,需要满足3个条件: 第一、借款年...


·土地租赁协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租赁协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在我国,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流转的,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那么土地租赁协议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下面为您带来一份土地租赁协议合同,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土地租赁协议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
      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 为了根据各地区自身地理环境的不同,为加快推进当地征地拆迁工作,同时更好地维护当地居民因拆迁而享有的合法权益,我国各地区均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来进一步细化征地补偿标准,今天我们要了解的是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黑龙江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性文...


·招标土地出让程序是怎样的
      招标土地出让程序是怎样的 在国有土地出让的方式中,具体包括了招标、协议、拍卖等几种,不同方式出让土地的,具体的办理程序不同。今天我们针对其中的招标,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土地出让程序是怎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土地交易的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可以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可以吗 土地的种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集体土地。任何一种获得都是以土地使用权证的方式确定的,对于集体土地也是如此,如果要想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就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的只要依法进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即可,至于具体的...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