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什么区别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什么区别很多时候医疗事故都是因为医护人员在操作的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操作规定,因为过失导致事故的发生。从这点上来看医疗事故就与医疗过失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但确实也有很多人分不清楚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什么区别。
  一、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二、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疗过错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所得要低于按照医疗过错赔偿所得。由于医疗事故鉴定被限定在纠纷医院所在地的医学会,鉴定的专家和纠纷涉及的医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被认为是兄弟之间的鉴定,鉴定专家不需对鉴定结果承担任何责任,所以其鉴定的公正性被广泛质疑。医疗过错的鉴定机关没有地域限制,且鉴定人员为法医,鉴定人员对鉴定结果负责,鉴定相对公正,曾经有统计,在不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侵权中,有70%以上被鉴定为医疗过错。之所以出现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分,除了与目前法制现状有关外,很重要的原因与目前医疗事故鉴定缺乏公正有直接的联系。由于医疗侵权的特殊性、复杂性,此二元制的现象将在很长一段时间持续存在。
  三、关于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关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中应当处理好《民法通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间的关系。对于鉴定机关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在审理中有证据能够认定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过错,应当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过错责任的认定,确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
  四、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关系。在医疗事故纠纷处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多个鉴定,以至重复鉴定。对此,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的规定,在诉讼中,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对不构成医疗事故,当事人要求对医疗机构的过错以及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
  五、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倒置与正置的关系。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中的规定是举证责任的倒置,但只是部分举证责任倒置,即涉及医方是否有医疗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关于患者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患法律关系,患方是否存在损害事实、是否存在实际损失、损失多少等,属于举证责任正置,举证责任在患方。只有患者提供的证据达到《民诉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才予立案受理。经过审理,只有患方对其负有举证责任倒置才有意义。否则,应当依法驳回。实践中,医疗事故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即医疗事故罪,但医疗过失却不同。虽然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都是会给患者的人身造成损害,但之后的处理却也是不一样的。要是区分不清楚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的话,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医患投诉的处理流程
      医患投诉的处理流程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


·医患纠纷近年来可以说的比较常见了
      医患纠纷近年来可以说的比较常见了,医患关系也是越来越紧张。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从而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那么医疗事故需要赔偿哪些费用呢?第一个是医疗费,...


·如何应对医患纠纷
      如何应对医患纠纷 ?《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疗行业监管,指导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服...


·发生医疗纠纷赔偿适用法律法规吗
      发生医疗纠纷赔偿适用法律法规吗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小病容易医治,一旦生了大的疾病, 可能就需要医治甚至是手术,一旦医生手术失误或者用药失误致使患者死亡或者病情加重的,医院与患者家属之间就容易形成医疗纠纷,医院赔偿是肯定的,但是赔多少、怎么赔,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呢?发生医...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内容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内容 随着我们国家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国家的医疗技术也是再不断的进步,对于医院来说较好的医疗器械是对病人的一种负责。那么我们在选择医疗器械时,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怎么写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份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上海医保报销比例 (一)参保人员门诊急诊 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 1、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
      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患者要对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行为以及受损害的后果承担举证责任。 大概有以下几种含义: 第一,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


·医疗过错赔偿纠纷审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过错赔偿纠纷审理程序是什么? 一、审理方法 1、案由的选择 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2、受理条件 (1).有医患关系; (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 (3).患者有损害后果; (4).医疗...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南昌医疗纠纷解决处置方法有哪些
      南昌医疗纠纷解决处置方法有哪些 一、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先行处置: 1、就纠纷的医疗行为组织专家会诊或者讨论,并将会诊或者讨论的意见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 2、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共同对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和启封。 3、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


·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方法有哪些
      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方法有哪些 ? 医患纠纷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屡见不鲜的事情,但是出现医患纠纷之后,只要医院和患者或者其家属冷静协商,处理得当,还是可以让矛盾得到有效解决的,避免事态扩大化,那具体来讲一旦出现医患纠纷如何处理呢,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下面就来为您解答。 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