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需什么材料,程序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在民事诉讼中所占的比例有升高的趋势,但是很多欲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不了解到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不了解法院会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审理的当事人,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起诉离婚需什么材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起诉离婚需什么材料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诉状;
  
  (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六)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二、诉讼离婚要走什么程序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关于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书”中找到),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定期开庭。
  
  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起诉离婚需要让人民法院提交离婚双方的户口证明、身份证以及结婚证等,当然,还需要提交按照格式书写的离婚诉状等材料,这也就回答了“起诉离婚需什么材料”这个问题,对于具体的当事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不一样的,若不知道该如何起诉离婚,建议咨询律师。
  
  


·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未领结婚证同居犯法吗?
      未领结婚证同居犯法吗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编》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1、未按《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


·协议离婚抚养权确权应该如何进行?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方式越来越自由,思想也越来越开放,同时离婚的人也变得多了起来,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一般没有大争议的话都会协议离婚。离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协议离婚抚养权确权应该如果如何进行?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协议离婚抚养权确权的相关问题。 一、协...


·国家旅行社退团违约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国家旅行社退团违约金有哪些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 损失,旅游者可以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1、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处置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夫妻与婚前或婚内订立财产协议,约定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依法则双...


·离婚后抚养权在哪里变更
      离婚后抚养权在哪里变更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金额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国家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时候,赔偿主体可以是任何人,这其中也包括国家这个主体。当国家机关以及他的工作人员应为滥用职权而对我们造成了损害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国家做出对我们相应的赔偿。在日常中,我们遇到国家赔偿的情况并不太多,但是了解国家赔偿及其相关知识确实必...


·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是否承认?
      在我国,公民之间要建立夫妻关系,应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双方就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现实中会有一些未领取结婚证,却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对外也宣称为夫妻关系的情形,这种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是否承认?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事实婚姻新婚姻法是...


·夫妻共有财产投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有财产投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收益也算是其中的一部分的。以一方婚前财产为例,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因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的...


·2023哪几种行为属于重婚
      哪几种行为属于重婚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生活中对于重婚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