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市政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市政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规定?为了方便人们出行,政府单位会鼓励企业修建市政道路。由于此类工程项目易受到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故而质量容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发包方为了能及时的处理此类事故,会与承包方约定在发包时,会约定质保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市政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规定?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我国近年来引进国际先进的合同管理理念和合同范本即“FIDIC”条款,该条款规定缺陷责任期(国内所称的质保期)一般不超过两年。这个期限的规定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工程特点灵活调整。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的规定为: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一)本工程施工单位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由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的损坏。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一)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二)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施工单位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三)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经建设单位组织审核后由施工单位实施保修。
  (四)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在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义务保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保修范围。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质保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3%,且发包方只能在质保期内扣留质保金,若在质保期间工程质量没有出现问题,经承包单位申请,发包方需要将扣留的工程价款退回,若拒不归还的,承包单位可以申请法律诉求。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意义、依据】 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在我国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
      在我国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是当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生产方式的产物,对于日常生活中的房屋、道路、桥梁、铁路等都可以广泛的包括进入其中,虽然已经借助现代的机械来建造工程,但是人力还是不可替代的,既然如此那么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就是不可避免,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工程质量事...


·工伤认定有没认定的吗、该怎么办?
      员工在工作期间,是有工作风险的,对于一些工厂机器操作的员工,工伤的风险更大,在社会生活中,往往会遇到无良老板,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认为员工的工伤并不属于工伤,想要推脱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工伤认定有没认定的吗、该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有没认定的吗 答案当然是有。哪些所谓的...


·装饰工程承包协议书是怎么写的?
      装饰工程承包协议书是怎么写的? 房屋装修是我们入住前重要的一件事情。对于房屋装修,不少业主会选择将其承包给装修公司,由其完成房子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质量,避免纠纷的发生,双方要签署一份承包协议书。那么,装饰工程承包协议书是怎么写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装修...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前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法定节假日加班 可以又给三倍工资又给调休么?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要求员工继续加班的话,虽然国家规定,理论上公司必须要给员工在加班期间发放三倍的工资,可是这一规定具体到我国的劳动关系当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不过在一些法律意识比较健全的一线城市,多数用人单位都是按照此规定进行的。有部分员工在拿到加班费以后,考虑的一个问题是法...


·装修中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有哪些
      装修中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有哪些? 随着如今您对房屋装修越来越重视,导致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装修工程中绝大部分工程都是属于安装工程,安装上去之后就看不到了里面的具体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在装修结束之时如果不及时检查出来,后面若有问题则会很麻烦。今天给您讲解一下装修中隐...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问题有哪些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问题有哪些法律依据? 一、工厂倒闭员工赔偿问题有哪些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


·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很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会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不知道如何处理,如何取得工伤赔偿。要取得工伤赔偿首先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其次要通过合适的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金问题。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你需要进...


·私营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