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职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哺乳期女职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单位不仅不能随便解雇,而且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也要作出特殊安排。那么,女职工哺乳期间可以出差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女职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吗哺乳期员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企业不仅有解雇保护的限制,也要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作出特殊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而且依据法律的规定,她们享受每天一个小时哺乳假的权利。用人单位若安排哺乳期内女员工出差,将直接导致她们与孩子的分离,而这种分离将导致女员工无法享受哺乳假,这与劳动法律是相冲突的。因此,若哺乳期内女员工不同意的,公司不能单方面硬性安排女员工出差。但是,由于女员工三期的时间比较长,生理的特点可能导致其不能继续从事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在这样的条件下,公司可以根据女员工的技能安排其从事新的工作。但是,从保护女员工的角度出发,不能降低原来的工资待遇。二、单位能否安排哺乳期女员工倒班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10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第7条对此进行了解释,所谓夜班是指员工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间从事劳动或工作的都属于夜班,而“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系指,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都应执行该法条的规定,对于女职工比较集中的企业,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确有困难的
  ,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暂时放宽执行,但要在较短时间内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本规定的要求。不管是从法律还是社会责任的角度,用人单位在劳动中对女员工进行特殊保护是各方所需。因此对于哺乳期的女员工,用人单位既不能安排其加班,也不能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间为其安排工作,截至哺乳期结束才可以恢复一般员工的一般化管理方式。根据上文的介绍,如果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的,一般单位也是不能安排其出差的,同时也不能安排女职工进行倒班工作。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女职工以及哺乳期子女的权益。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工伤认定超期之后要怎么处理?
      我们首先必须明确,在有效的时间里,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的。并且一旦超过时效,造成的后果较为严重。工伤认定超期会丧失工伤认定的权利,无法取得工伤保险,也就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为此,工伤认定超期之后要怎么处理? 一、工伤认定超期的概念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


·炭步农村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是什么?
      炭步农村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是什么? 农村信息公开是对我国农村公民基本权利的维护,让农民有更多机会了解农村的发展状况,有利于农村经济与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广东省花都炭步镇则对农村信息公开这一举措做了相关工作报告,那么,炭步农村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陈...


·一、村委会简易劳动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村委会简易劳动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村委会简易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双方协商);其他事项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权...


·公司辞退旷工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公司辞退旷工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一、公司辞退旷工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公司辞退旷工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


·员工不愿意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应当及时申请工伤鉴定,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有些特殊的情况下,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比如员工不愿意做工伤认定,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是存在的。我们需要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下面是由本网编者为您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方便您的了解。 不仅只有用人单位...


·公司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公司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


·公司辞退员工多长时间赔偿进行计算
      公司辞退员工多长时间赔偿进行计算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我们知道在受到鉴定意见书之后,若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受到鉴定书之后的半个月内提出复议请求,并且提交必要的材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一)需要的材料 ...


·单位是否可以降低员工的工资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动的肯定,也是劳动者的权利。不过,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义来降低员工工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单位是否可以降低员工的工资?现在就让我们在下文中为你介绍吧。 一、单位是否可以降低员工的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权利随意...


·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工伤的程序是什么?
      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工伤的程序是什么?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3.鉴定办对...


·火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火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目前在我国发电领域,火力发电仍然是最主要的形式,火电工程对质量要求很高,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会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用电,乃至发生安全事故。因此,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范组织监理机构进行质量验收。那么火电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