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融资融劵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融资融劵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各证券公司进行融资的时候,为了方便证券公司和各方的利益,国家对于融资融券合同又有了一些新的规定。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当中,我们也有可能参与到证券公司的融资合同当中,所以对于融资融劵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广大市民们还是需要做一定的了解和认识的,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在以下的资料当中详细的为您介绍。
  融资融劵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一)《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做以下修改:
  1、第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合同还应当对《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的“客户证券担保账户”、“客户资金担保账户”、“授信账户”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的“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资金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做出解释和说明。2、将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中各处“(可)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一词均修改为“(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3、删除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甲方按照前款规定提取担保物的,应提前两个交易日向乙方提出申请。”4、将第八条第一款中“融资利率和融券费用及相应的计算公式等事项”修改为“融资利率和融券费用的确定方式及相应的计算公式等事项”;将第一款第(一)项中“融资融券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融资融券期限从甲方实际使用资金和证券之日起计算。”修改为“融资、融券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融资、融券期限自甲方实际使用资金或使用证券之日起计算。”第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期限可以顺延,顺延的具体期限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但约定的顺延期限与暂停交易前已计算的期限合计不超过六个月。”5、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甲方卖出证券所得资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甲方对乙方所负债务。”修改为“甲方卖出信用证券账户中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所得价款,应当先偿还甲方融资欠款。”6、将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乙方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甲方的意见,并按照甲方意见办理。合同还应明确约定乙方征求意见的具体方式。”修改为“乙方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甲方的意见,并按照甲方意见办理;甲方未表示意见的,乙方不得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合同还应明确约定乙方征求意见的具体方式。”7、将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合同还应明确约定甲方对乙方进行补偿的具体方式、数量、金额。约定的补偿方式、数量、金额应公平合理。”修改为“合同还应明确约定甲方对乙方进行补偿的具体方式以及数量、金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补偿方式以及数量、金额的计算方法应公平合理。”8、删除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2点中的“保证金比例”一词;将第3点中的“委托价格”一词修改为“成交价格”。(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做以下修改:将各处的“试点证券公司”一词修改为“证券公司”。
  二、融资融劵合同必备条款相关要求
  (一)融资融券合同是证券公司与客户据以建立法律关系,约定权利义务,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活动,明确争议解决方式的法律文件。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必备条款的规定,制订本公司融资融券合同的标准文本,对在融资融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项加以明确约定;标准文本可以按融资合同、融券合同分别制订,也可以按融资融券合同统一制订。(二)证券公司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融资融券业务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在制订本公司融资融券合同标准文本时,对必备条款的内容做必要增加和补充,也可做文字和条文的变动。但增补、变动内容不得与必备条款的规定相抵触。(三)证券公司制订的融资融券合同标准文本应当详细、具体。融资融券合同标准文本在使用前应报我会备案。(根据《关于集中取消一批备案报送事项的通知》(中证协发[2014]136号)取消事前备案,改为存档备查。)(四)证券公司应按照我会规定的式样,制作融资融券交易所需的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卡,并交付客户。
  三、其他规定
  《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根据本通知做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自2011年11月25日起施行。《关于发布<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的通知》(中证协发[2006]289号)同时废止。附件:1、《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2、《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3、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卡式样。通过上述的资料,您可以看出,融资融劵合同必备条款在新增的条款当中,国家一共规定了融资融券相关的八条规定等。而且对于在融资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国家也是有规定的。在现实生活当中,您在参与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时候,还需要对我国的金融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其他什么不懂的问题,可以登录网站进行详细的咨询。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急需用钱的情形,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贷款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急需用钱的情形,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贷款利率一般在一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但是我们可能会发现,在不同的贷款中,需要偿还的本息金额依然存在差别,那么不同类型的中国银行贷款利息怎么计算?在这里,我们将为您一一介绍。 一、中国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 1、短期贷款 ...


·债务资本成本率怎么算
      债务资本成本率=利率×(1-所得税税率)。即:Rd=Ri(1-T)债务资本成本是指借款和发行债券的成本,包括借款或债券的利息和筹资费用。债务资本成本是资本成本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筹资、投资、资本结构决策中均有广泛的应用。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二十八条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


·信用卡欠款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欠款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信用卡欠款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


·借条不用真实姓名怎么办?
      借条不用真实姓名怎么办? 一、借条不用真实姓名怎么办? 借条上名字与身份证名字不同,人民法院法院可以依据转账凭据、身份证号,判决借条有效。 民间借贷,当事人书写的借条是最直接、最关键的证据。但有时借条背后会隐藏的诸多“玄机”,令人防不胜防,经常会出现对借条存在争议的情形。为...


·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人们经常说的恶意欠薪罪其实也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只不过有的人习惯性的称之为恶意欠薪而言。此时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之前,需要先进行认定,看具体的行为是否符合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那到底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恶意欠薪罪构成要...


·遇到债务纠纷的官司怎么打
      很多人在遇到债务纠纷,准备找律师帮忙打官司的时候,都会问律师,自己的官司胜诉率有多高。其实,一个案件能不能胜诉,要看怎么打、证据多不多等因素。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债务纠纷的官司怎么打呢,而在债务纠纷官司中应该提供哪些证据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一、债务纠纷的官司怎么...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是什么?我们知道,上市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是可以发行股票和债权这两种有价证券的。这也是投资者都十分热衷的两种投资手段,股票和债权都作为一种筹资的手段,必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那么,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就带领您来了解下吧。 一、公司...


·有个体户借条公章就可以不用再签字了吗?
      有个体户借条公章就可以不用再签字了吗? 一、有个体户借条公章就可以不用再签字了吗? 借条上有个体户公章那么就可以不用签字了,此时债务人是个体户。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一、债权债务确认书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一般是指为了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书面证明。最主要的作用是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 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主要是借款事实,借款利息,还款和还利息的方式等,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当事...


·离婚财产分割父母借的情况下,有哪些法律规定?
       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离婚是普遍存在的。离婚,肯定会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财产分割应当平等的进行分割,不然很容易产生纠纷,甚至可能闹上法庭。我国法律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父母借的情况下是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的,离婚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割共同财产。下文是对这一法律规定内容的介绍...


·欠款人失踪后借款人向谁讨债
      在借款活动中,即便是借款双方打了借条,可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借条内容不完整、借款人到期不还债、借款人失踪等,债权人时常无法顺利的要回债务。那么,欠款人失踪后借款人向谁讨债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债务人消失债权人跟谁要债?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欠款人失踪后借款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