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国家机关在对信息进行公开时,若涉及到国家机密的问题,需要保密。司法机关对于案件的侦查手段等也是不会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公布。为了制止那些非法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国家立法机关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你是否知道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刑法对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规定
  
  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构成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家秘密的管理制度。一切国家秘密都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利益,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直接破坏了国家对国家秘密的管理制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安全与人民的利益,因此刑法对此严加禁止。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秘密。按其重要性程度,国家秘密被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只要行为人非法获取三种国家秘密中任一种秘密,都足以构成本罪。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三种行为之一的,即可成立本罪,但对既窃取,又刺探、收买国家秘密的,也只能以本罪一罪论处。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并具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秘密,且自己不应知悉该国家秘密,但仍故意非法获取。行为人出于何种目的实施该行为不影响本罪的构成,但如果行为人是为了将非法获取的国家秘密提供给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人员,则不构成本罪,而成立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立案标准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6、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我们可以知道在行为人触犯改罪之后,是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处罚的,由于该罪的侵害主体是国家机密对于一切年满十六周岁的具名都是改罪的承担主体,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法嘴的具体情形进行量刑。
  
  


·夫妻有权知道对方财产吗?
      夫妻有权知道对方财产吗 有权。 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住房保障、车辆管理等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


·要到哪儿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夫妻中一方要想离婚,但此时另一方却不愿意离婚的话,注定夫妻无法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不过此时对于打算离婚的一方来讲,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此时要知道要到哪儿起诉离婚才行。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要到哪儿起诉离婚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


·一、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
      一、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一、放弃产权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放弃产权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吗? 放弃产权是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


·最高院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一、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决?如果夫妻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那么法院将会按照法律规定,对婚外情离婚财产分割作出判决。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在生活当中,大家所追求的生活目标都是不一样的。城市污染越来越
      在生活当中,您所追求的生活目标都是不一样的。城市污染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如果能够在农村山清水秀的地方购买一块宅基地,对于很多人来说将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因为农村房屋的确权问题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天津市农村房屋确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天津市农村房屋确...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在我国男方有一女男方去世财产如何分割?
      在我国男方有一女男方去世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遗产的分割应按遗嘱的内容执行;在法定继承中,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分配,同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法》第10条和...


·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在对待农村孩子上面,其实法律都是一视同仁的,基本不会区分什么农村孩子、城镇孩子。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相应数额的抚养费才行。那一般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结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农村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


·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近年来全国各地经常出现拐卖妇女儿童的情况,这样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那法律中规定的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呢?而要是犯了此罪的话,又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行为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1、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