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补偿啥时候给?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离婚时夫妻双方会依照法律判定分割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时重要的一部分。很多人想知道没有得到房产的一方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补偿,房产在法律上有哪些具体的规定。那么,离婚房产补偿啥时候给?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离婚时房产补偿的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况下,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虽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的10万元是从甲男的工资卡中扣除,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乙女有权予以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的规定。
  二、问题来了,该怎么予以补偿呢?
  
  第一步、计算诉争房产的升值率 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现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 PS:不动产成本=购买时不动产价格 共同已还利息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交易所涉及的成本,属于购房的必要支出,如契税、印花税、营业税、评估费、中介费等,但不包括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费,因为其费用产生的基础并非交易,而是不动产长期使用中产生的费用; 因此本案不动产的升值率=诉争房产现价格除以(结婚时诉争房产价格 共同已还利息 其他费用)=90/(41 3 1)=200%;第二步、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 即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该数额的一半即为应补偿的数额。10乘以200%=20万元,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为1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诉争房产归甲男所有,甲男应支付给乙女10万元补偿款。 PS:在match离婚分割争议房产时,match不仅要明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match分”,同时要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也就是说,计算出的补偿数额不是绝对的。
  三、万一房子贬值了呢?
  
  房价下跌的情况,比如购买房产时在一个比较高的点位,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若干年后,离婚时房产的现值反而比当初购买时下跌了。面对这种房产没有增值甚至出现负增长的情况,我们认为,产权登记一方至少要给另一方共同还贷本息一半的补偿。综上所述,如果婚前夫妻共同还贷,那么房产双方都有分割权,如果首付款是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需要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房价下跌,产权登记的一方要按比例规定补偿另一方。以上就是我们对离婚房产补偿啥时候给?的介绍,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如果没遗嘱房产证怎么办?
      如果没遗嘱房产证怎么办?1.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2.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别是:配偶、父母、子女;3.子女与父亲的关系属于亲自关系,其身份不以是否结婚为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无论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生孩子与否,都是爸爸的儿子、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4.综上,已经...


·房屋租赁合同要贴印花税吗
      印花税因为税率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大,一般不会对纳税人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所以许多人对它知之甚少,但实际上它的征税范围却很广泛,那么是否包括房屋租赁呢,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要贴印花税吗?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在不同类型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是否需要贴印花税? ...


·买了房子原房主到了约定日期不搬走怎么办?
      买了房子原房主到了约定日期不搬走怎么办?买了房子原房主到了约定日期不搬走可以再次的进行续租,或者是对方不愿意去做的状况之下,就可以要求对方离开这个房屋,实在不行的话到法院来进行相关的诉讼,然后要求强制执行即可,但通常情况下都不必要走到这一步。(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


·农家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家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农家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建农家乐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


·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是需要开具房屋租赁发票的,但是如果
      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是需要开具房屋租赁发票的,但是如果房屋租赁发票丢了,我们应该怎么办,相信您都不是很清楚。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述一下关于如果房屋租赁发票弄丢了,我们应该怎么去处理房屋租赁发票弄丢了的问题以及房屋租赁发票的其他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房屋租赁发票 房屋租赁发...


·购房认购书效力是怎样的
      一般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开发商会先与购房者签订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同时要求购房者支付一定的购房定金。对于这个认购书而言,相信大多数人对其效力都没有深究过,那到底购房认购书效力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认购书效力是怎样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


·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分别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他们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是有一定义务需要履行的。那对出租人来讲,规定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呢?而作为承租人,又有哪些义务?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方面的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1)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


·楼房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资料。2.进行房产评估、贷前调查、审批。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5.贷款本息结清,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内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贷款基础资料档案一般包...


·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一、房产继承公证怎么办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权属人如有遗嘱,应当提供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否买卖
      若是按揭买房的话,此时需要每个月按时、足额的向银行还贷,而即使办理了房产证的,也是会抵押在银行的。那对于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所有人是否能够再次进行出卖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能否买卖 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应做好...


·买方违约房子不要了怎么办
      买方违约房子不要了怎么办首先看能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其次在与相对方协商解决,赔偿对方一定的违约金,然后解除合同。因为在现实中,一般来说买房会预先支付一部分定金给卖家,故若是违约,则可能会导致定金无法拿回来,因为定金具有惩罚性质。二、买二手房违约情形有哪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