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的抚养费要怎么给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离婚夫妻在就孩子抚养权展开争夺之后,也只能由一方获得抚养权,也就是在离婚之后实际的抚养孩子,照顾其生活起居。而另一方就需要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来进行支付,不过夫妻离婚时的抚养费要怎么给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7、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9、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0、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2、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3、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14、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15、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抚养费也成为抚育费,这是父母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表现,实践中并不是只有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抚养费问题。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一方不抚养孩子的话,此时另一方也是可以主张抚养费的。至于离婚时的抚养费数额怎么确定,上文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家赔偿责任分类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老百姓普遍都知道,教育孩子的时候是有错一定要勇于承担责任,并且对此作出一些补偿,与此相同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大的方面来说,国家如果在一些场合作出对公民不利的事情,也是应该积极承担责任,并且进行赔偿。那么,国家赔偿责任分类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这...


·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一方有外遇时,双方无法和平解决的话,往往会选择离婚。谈到离婚,就不能不说离婚财产的分割,这是容易引起纠纷的地方。当夫妻双方均无过错时,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个人财产还是归个人所有。那么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我们就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婚外情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结婚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一、结婚男方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


·一、离婚怎样可以分的更多财产?
      一、离婚怎样可以分的更多财产? 1、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另一半有转移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另一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重大过错,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方法可以让自己多分一部分共有财产,因为对方对共有财产是有平等的分割权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


·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
      现如今由于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都没有进行过婚检,导致在婚后出现很多问题。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在婚后发现配偶有生理缺陷,此时木已成舟双方已经是夫妻了,要是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缺陷的话,是否可以提出离婚呢?换言之,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


·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吗?
      十级伤残不支持抚养费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时机发生的必要的康复...


·夫妻诉讼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诉讼离婚需要请律师吗?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涉及到诉讼,那就必须要请律师。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做出过这样的规定,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聘请律师。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这些...


·栾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由于感情破裂或其他原因选择离婚时,需要进行共同财产分割、确定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项,不论是协商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对子女抚养大多采取的是夫妻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定期给付抚养费的形式,对于抚养费的标准,也是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按规定的标准判决,...


·女方没能力拿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离婚的时候,若确定由男方直接抚养子女的话,那此时女方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这种情况下一般是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但要是此时发现女方没能力拿抚养费怎么办呢?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


·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呢?
      虽然人人都希望生活幸福美满,但是实际上生活经常没有我们希望的顺利。婚姻生活中有时会遇到夫妻感情不和,有一人想要离婚,结束这段痛苦的关系,在确定不能挽回后,并且双方无法进行协议离婚,选择进行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呢?下面就这个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详细的答案。 根据《中华...


·子女满18岁离婚要算抚养费么?
      在夫妻双方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对于拥有孩子的家庭,我们在进行处理孩子的抚养的问题的时候,但是比较麻烦的,不仅仅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而且经常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在进行支付抚养费的时候,对于未成年来说,毫无疑问,一般都是需要支付的,可是如果是子女满18岁离婚要算抚养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