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在坐牢应该如何离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男方在坐牢该怎么离婚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5、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二、 离婚一般需要多长时间才办完?
  
  我国目前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分别是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的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时间,快则几十分钟,慢的话,则没有期限。北京离婚律师网的离婚律师在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在朝阳区办理离婚手续的,最快的时间为一小时左右。
  
  (二)、诉讼离婚
  
  国内离婚案件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另外,在适用简易程序的前提条件下,如果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条件下,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就北京而言,丰台区人民法院的调解程序,做的比较成功,当天就可以出具《民事调解书》,与《离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具体的立案标准及调解程序以法院的相关规定为准。北京市其他各区法院掌握的标准有所不同,但一般都有通过简易程序进行诉前调解程序。
  
  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夫妻也是可以离婚的。但很多时候都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毕竟此时男方在坐牢要想办理协议离婚的话,基本也是不现实的。而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大概需要花费的时间是不一样的,要是你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对小三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是否可以目前受伤害的
      对小三能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是否可以目前受伤害的一方还无法请求向小三索要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当婚外情离婚满足法定要件时,无过错方就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婚外情,是过错方和小三之间发生不正当关系而对夫妻一方产生伤害。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规定,破坏合法夫妻关...


·抚养费的数额如何确定?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


·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这样的情况比较常见,一般的规定您也都比较清楚。但如果夫妻双方或有一方为军人,要离婚的时候情况可能就比较复杂了。那么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具体的手续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 一、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


·农村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有的人认为农村中的消费水平低,因此在农村居民离婚的时候,确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其实也是蛮低的。确实当地的消费水平是影响抚养费的因素之一,但这并不是绝对的。那一般农村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农村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


·在现实生活中,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我们国家对于环境的保护也
      在现实生活中,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我们国家对于环境的保护也提上了日程。相应的法律法规陆续的出台,都是为了更好的保护环境。而与环境保护相对的则是环境污染损害。环境污染损害的概念到底指的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的我们带着您一起了解一下相关信息吧。 一、环境污染损害的概念是什么? ...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


·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点:第一
      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点:第一,离婚证能够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正式解除,取得离婚证即当事人拥有再婚的权利。第二,如果当离婚中的一方不履行协议中有关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提出诉讼。第三,当离婚后要再婚,则需要已离婚的当事人提供有离婚证、证明、判决书等相关材料,以证明自己的离异情况与无配...


·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有哪些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


·当事人被批捕要告诉家属吗?
      一、当事人被批捕要告诉家属吗?刑事拘留之后如果依法批捕了犯罪嫌疑人,是不会通常会通知家属的,但是,人民检察院在作出批捕决定之后没有告知家属的义务,告知家属的这项工作应该由公安机关来完成。不仅如此,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的24个小时之内也应该通知家属,家属也要积极关注案件的进...


·年什么是离婚经济补偿
      年什么是离婚经济补偿 离婚经济补偿就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的制度。而离婚经济赔偿是在夫妻一方存在过错时,离婚应该给予无过错方民事赔偿的制度。 损害结果的发生是赔偿的前提条件,明确损害结果...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额难以维持目前生活所需的必要情况下提出的,通常情形为以下三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例如:目前的粮食价格不断上涨,赶超五年前的粮食价格两三倍,因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