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费用由谁承担?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伤发生之后,为了日后能够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并且对于赔偿费用的具体金额不再发生争议,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普通的老百姓对于工伤鉴定的相关知识都不是十分的了解,比如说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费用由谁承担?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工伤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工伤鉴定的费用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首先是工伤鉴定的流程,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然后是相关部门进行鉴定,最后会将鉴定的结论告诉当事人,其次,关于鉴定的费用,工伤的鉴定费用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赔偿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但在某些由于劳动者过错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赔偿的情形。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 ...


·目前规定工伤认定后怎么索赔?
      工伤认定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一定不会陌生,尤其是受过工伤的人们。我们知道,凡事都需要有行事规范,所以工伤认定也不例外。有人常常会咨询我们:目前规定工伤认定后怎么索赔?有关内容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叙述。 目前规定工伤认定后怎么索赔? 工伤认定之后并不能马上进行理赔,需要员工治疗完毕,...


·没有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应该怎么赔偿第八十二条 用人
      没有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应该怎么赔偿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及对策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及对策是怎样的? 在我国,一些建筑工程质量不过关导致质量事故的例子并不鲜见。一个工程从设计到施工最后到验收,各个环节对质量问题都有相关的控制措施,但往往在使用过程中仍然会有质量问题的出现,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值得沉思的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及对...


·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
      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 通常上,老板跟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后,老板就要在约定时间内发工资。而有些老板,因为企业经营不盈利,或是单纯想让员工白干,自己好收取更多的利益,就会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严重伤害员工的劳动权益。所以,有些员工因此想报警处理。 ...


·签订水电工程承包协议定书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水电工程承包协议定书需要注意什么?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在需要签署一份协议之前,需要到正规网站上搜索该类合同的范本,然后再了解签署该类协议的注意事项,最后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合同的内容。或者更为简单的办法是委托律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草一份协议。今天,我们给您打来的是签...


·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办?
      我们知道,当一些企业首先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是要支付赔偿金的,而赔偿金的支付有其具体的标准,按劳动合同解除性质不同来赔偿,那么,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1、企业首先提出同你解除...


·事实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怎么进行
      有的时候,职工在进入企业的时候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就需要使用其他的证明条件来认定劳动关系,需要进行劳动关系认定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工作期间遇到工伤的话,事实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怎么进行呢? 一、工伤认定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据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保障...


·一、离职后原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合理吗?
      一、离职后原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合理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既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同时也是双方的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入职后一个月内必须要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面临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


·八级伤残工伤应赔多少
      八级伤残工伤应赔多少按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虽然国家制定了相关标准,但标准也需要有人落实才行,总结起来还是一句话,工程质量的控制还是得依靠具体的主体去落实,去实行,最终还是要靠人去执行。为此,我们需要知道工程质量控制的主体有谁,那么,工程质量监控主体包括哪些?详情参考下文。 工程质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