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中证人作证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各种证据分析案情,并最终做出判决。而刑事证据包括物证、书证及证人证言等,每种证据的效力不同,证人证言可以说是最主要的一种证据类型,基本上所有刑事案件会涉及到。那么刑诉法中证人作证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刑诉法中证人作证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关于证人作证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二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3、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六十三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证人有哪些特点?
  
  证人具有以下特点:
  
  1、证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这是证人最基本的特征。
  
  2、证人必须是在诉讼之外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参与案件办理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人员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等在诉讼过程中也了解了案件情况,但其对案件情况的了解是在诉讼开始后的诉讼过程中形成的,因而不属于证人。这些人员如果在诉讼开始之前就了解了案件情况,就应当优先作证人,一般不得参与案件的办理。
  
  3、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的人。被告人、被害人等虽然通常也了解案件情况,但由于其与案件裁判结果存在切身利害关系,因而只能作为当事人,而不能作为证人。
  
  综上所述,根据刑诉法中证人作证方面的规定,在刑事案件发生时,目击者及知道了解案情的公民,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要对证人进行保护,措施包括很多种。如果公民拒绝出庭,司法机关会对其进行训诫,情节严重的,还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拘留等。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怎么认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在实践中很常见,指的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故意对他人进行身体上的伤害,达到一定程度可能会构成犯罪的行为。那怎么来认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呢?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是怎样的?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相关内容。一、故意伤害罪怎样处罚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什么是强迫卖淫罪判决书
      强迫卖淫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这种事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强迫卖淫罪是要受到我国法律严重的处罚的,并缴纳相应的处罚金。下面我就为您搜集了些关于强迫卖淫罪判决书的相关内容,您可以一起来看看。 一、强迫卖淫罪判决书有哪些? 本罪侵犯的...


·网络诈骗200元能判刑多少
      网络诈骗200元能判刑多少在我国,网络诈骗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可以看到的,每天在新闻上都会有诸如这类的消息,也是由于经济与科技的发展,为诈骗分子提供了机会。网络诈骗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诈骗也逐渐的猖獗起来,那么网络诈骗200元能判刑多少呢?对于这一问题国家...


·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其实我国的司法制度方面有很多特别先进的规定也是值得一些西方国家去学习跟借鉴的,因为有很多备受我国公民都关注的案发在西方国家的一些刑事犯罪,就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所以才导致迟迟没办法给当事人定罪判刑的。但是在我国对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处理依据却规定的是非常清楚的。 一、犯罪嫌...


·嫌疑人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
      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犯罪预备是犯罪。关于哪些是犯罪预备行为,刑法没有更详细的规定,在实践中,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1、准备工具。如为了抢劫,大量购买管制刀具。2、练习...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缓刑的标准是什么
      一、可以适用缓刑的标准是什么 1、认定适用缓刑制度,除满足积极条件外,还要满足其消极条件,即不能适用缓刑的条件,具体来说: (1)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


·不作为犯罪类型都有哪些?
      说到不作为犯罪可能您都比较陌生,我们为您举一个例子,母亲对于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拒绝哺乳,并且将其一个人留在家里不照顾,这种情况下要是导致了婴儿死亡的话,就会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那法律中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类型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纯正不作为犯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明...


·罚金是主刑的一种是否正确
      我国法院有时候在审判的时候,除了对犯罪嫌疑人未进行主刑上的宣判以外,另外在有些情况下,还会适当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罚款的处罚。至于罚金的处罚规定,在我国法律当中也有着明确规定,我国司法量刑上有主刑和附加刑之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罚金是主刑的一种是否正确? 一、罚金是主刑的一种...


·中止犯未遂犯预备犯分别怎么量刑?
      中止犯未遂犯预备犯分别怎么量刑? 一、中止犯未遂犯预备犯分别怎么量刑? 1、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中...


·肇事逃逸法院怎样判缓刑
      肇事逃逸法院怎样判缓刑《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损害赔偿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遗弃罪多长时间起诉是有效的?
      遗弃罪多长时间起诉是有效的?一、遗弃罪的追诉期是多长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遗弃罪的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根据犯罪追诉时效的一般原理,遗弃罪的追诉期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