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纠纷按揭房产该如何分割才好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夫妻离婚的时候产生的纠纷无非就是在这几个方面,是否同意离婚、怎么分割财产、如何承担债务以及孩子问题怎样处理。而其中在房产方面产生的纠纷可以说是比较大的,因为房产的价值很大。那实践中离婚纠纷按揭房产该如何分割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房屋按揭涉及三方法律主体和四种法律关系:三方法律主体指买房人、银行、卖房人。四方法律关系有买卖合同关系(买房人与卖房人)、借款合同关系(买房人与银行)、保证担保关系(卖房人与银行)、抵押担保关系(买房人与银行)。在离婚纠纷中,由于以上复杂的各种法律主体与法律关系交织在一起,使得按揭房屋的分割也受到影响。下面在本文整理介绍离婚纠纷按揭房产分割的相关知识。
  一、婚前按揭房的具体权属分析
  婚前按揭房的归属既要考虑首付款支付的时间,也要考虑支付首付款的资金来源。在离婚诉讼中,对婚前按揭房的司法处理有很多复杂的情形,具体有以下四种: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产证,产权人为购房人一方,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由于支付首付款时间和房产证取得时间均在婚前,另一方的名字也未体现在房产证上,表明双方不存在房产约定,房产的权属在婚前已经确定了,在这种情形下该房产属于婚前首付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后登记房产权属并取得房产证的情形。由于房产证的取得是婚前支付首付款一方的物权期待权实现成现实的物的过程,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前按揭房的权属就已经确定了,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的共同还贷不改变权属的性质,因此在这种情形下该房产也属于婚前首付方的个人财产。3、婚前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与银行办理按揭并支付首付款,直至婚后才以自己的财产支付首付款,并登记于自己一个人名下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由于支付首付款的时间在婚后,该按揭房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婚前双方共同购买,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首付款为共同出资,在这种情形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该房产在婚前属于按份共有,婚后由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转化为共同共有。
  二、婚前按揭房的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已经明确了对未偿清贷款的按揭房屋可以进行分割,这样也保证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房产的流通性与法律的效率性。婚前按揭房应该如何分割,具体分为两种情形:1、当婚前按揭房认定为个人财产时,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性质,实际上是非产权人帮助产权人偿还个人债务的行为,该不动产由婚前首付方取得。《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依据以上法律规定,首先,在离婚时该房屋的归属允许夫妻双方协商约定,这既充分尊重了夫妻财产分割时的意思自治,也体现了婚姻法始终贯穿的自愿原则。其次,该规定也强调了对婚姻当事人个人财产的保护,对于保护个人的所有权意义重大。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该不动产由婚前首付方取得。这是由于该房屋买卖合同形成于婚前,且首付款支付于婚前,因此还贷义务属于买受人的单方债务,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一方债务,不动产的权利归属不因他人参与偿还债款而发生转移,虽然此类不动产的所有权系夫妻婚后取得,但购买不动产的价金却是登记名义人的婚前个人财产,由于这笔财产并不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成为共有财产,那么,不动产作为这笔价金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也同样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2、当婚前按揭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时,分割方法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中规定的很明确:(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关于婚前按揭房的增值部分
  由于通货膨胀、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变化以及房屋作为不动产本身的增值性,当事人婚前购买房屋时的价格往往和离婚时的市场价格有较大的差距,即实现了增值。婚前按揭房的增值部分在进行分割时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情况区分处理。如果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清偿了贷款或者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况下,房屋的整个产权属于该购买人或约定人,增值部分也属于该人。如果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或者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时,离婚时对房屋增值部分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第二种情形作为共同财产对房屋增值部分进行分割时,不能完全参照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标准,因为婚前按揭房的增值部分,从性质上讲属于婚前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前期间的收益,不同于一般性质的共同财产,所以不能进行平均分配,必须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并建立特殊的分割规则,这样才能实现个人财产和另一方权利的双重保护。如今,其实有很少的人能够一次性全款购房,比较流行的做法就是在自己支付了首付款之后,剩下的房款向银行申请按揭,之后购房者就按照与银行的约定偿还银行贷款。但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出现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
  
  
  


·按揭贷款买房是现代社会中年轻朋友们最常用的一种购置私人房子的
      按揭贷款买房是现代社会中年轻朋友们最常用的一种购置私人房子的方式,按揭贷款买房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即是不用一次性把房子款项付清。这样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年轻人来说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情。那么如何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办理按揭贷款...


·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一、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


·新婚姻法 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为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在中国过去的社会中对于婚姻夫妻财产的规定不是特别完善,如今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夫妻双方的权益,对于婚后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作出了相关规定,那么婚后买房写双方名字归属权应该为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婚后...


·办假离婚买房有风险吗?
      ??现如今房市调控的政策不断的加大,如果买了第一套房之后再想买第二套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高额首付的问题。但是为了能购买第二套房很多的夫妻想出了假离婚来买房。但是假离婚来买房,不仅是违法的行为,还可能带来很多未知的隐患,所以,办假离婚买房有风险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


·在买房时,购房者要知道,虽然开发商可能会给您各种美好的承诺,
      在买房时,购房者要知道,虽然开发商可能会给您各种美好的承诺,但在收房时您还是需要仔细查验,学会处理交付纠纷,毕竟不讲诚信的开发商还是很多的。那么,应该怎么处理房屋交付纠纷呢?换句话说,对于房屋交付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处理房屋交付纠纷 ...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需注意哪些问题?
      在租房的过程中,难免会碰到想要停租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呢?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在本文中将为您讲讲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


·在现代这个社会,购买房屋几乎是每一个家庭都会考虑的一件事情,
      在现代这个社会,购买房屋几乎是每一个家庭都会考虑的一件事情,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有经济能力去购买新的房屋的,更多的家庭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但是实际上很多人并不知道二手房买卖合同法律中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卖方违约情形...


·婚前买房离婚如何分配
      婚前买房离婚如何分配1、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屋分割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房屋分割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


·房屋合同中违约金是什么
      第一,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第二,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


·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一般有多种途径,如果不需要起诉离婚那就可以和平的解决,协商离婚在夫妻协商好共同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后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当然也有自愿将房产过户给对方的,那么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怎么过户呢,下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房...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如何收取?
      房屋产权转移是现在较为普遍的一个现象,如果有人移民要出售一套房子,这时您向他购买这套房子就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的手续,那么,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具体是怎么算的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费如何收取 (1)新建商品房 住宅房:开发商承担房屋转让手续费3.00元/平方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