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机动车驾驶人醉酒怎么处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非机动车驾驶人醉酒怎么处罚
  
  我们常听见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被处罚的情况,但是实践中还有非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的,那么非机动车驾驶人醉酒怎么处罚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醉酒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
  
  所以,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予以警告或处50元罚款。
  
  二、非机动车驾驶的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第七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醉酒驾驭;
  
  (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
  
  (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
  
  (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要注意交通安全,非机动驾驶也应该一样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在道路上行驶存在很大的风险,应该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您对道路安全法律相关问题还有问题的,我们建议登录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公司法人怎么交社保吗手续是什么?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公司法规定,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公司企业必须为其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社保。那么公司法人作为公司企业的法律代表人和创立者,公司企业是否需要为其购买缴纳社保?公司法人怎么交社保吗?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是否需要为其缴交社会保险,需要根据...


·交通肇事全责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
      交通肇事全责误工费应该怎么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


·交通事故出院后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
      交通事故出院后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


·端午侵占应急车道怎么处罚
      端午侵占应急车道怎么处罚一、端午侵占应急车道怎么处罚节日期间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高发期,危害性也很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救援力量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展开救援,事故车辆得不到快速清撤,拥堵就不能第一时间排除,这会直接影响到事故伤员的生命救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违法侵占应急...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是怎样规定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是怎样规定的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上,车辆未按下列行驶路幅行驶,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1)车行道宽度在14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各3.5米以内的路面行驶,机动车未在中间其余路面行驶;(2)车行道宽度...


·江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是造成人员死亡的话,这时候就可能会构成重大交通事故,对于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情况,就需要对死亡者进行一定的死亡赔偿,那么江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庭前交换证据规则的条件
      庭前交换证据规则的条件一、庭前证据交换规则的条件 《最高法院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第二十一条对证据交换的适用条件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在实践中,把握标准是: 1、治安处罚类案件适用。此类案件中由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法律对公安机关执法程序要求严格,形成...


·驾车逃逸吊销驾照吗?交通肇事逃逸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驾车逃逸吊销驾照吗?交通肇事逃逸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吊销驾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


·小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车祸的级别往往是根据车祸造成的实际损害确定,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是小型交通事故,而此时也是要对该车祸进行处理的,那么您知道小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吗?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程序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小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既然这么频繁的发生,小型交通事故无人员伤...


·车辆质押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车辆质押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车辆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2、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


·开发商不按时交房要怎么办
      在约定了交房时间之后,那么开发商按时交付房屋给购房者,其实也就是在实际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开发商不按时交房的情况,此时作为购房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