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解散之诉的内容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公司解散之诉的内容有哪些公司解散之诉都包含些哪些内容呢?公司解散之诉一般是由公司股东提起的,当然这里的股东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提起解散之诉。那么您知道,公司解散之诉具体都有哪些内容吗?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1、公司解散请求权主体
  《公司法》第182条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此,有权提起公司解散之诉的原告只能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2、公司解散之诉的被告
  《公司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3、公司解散之诉的管辖
  (1)地域管辖,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2)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
  4、解散之诉判决的效力
  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的应在判决中明确清算义务人即由谁组织清算以及清算的时间。这样才能确定有关当事人是否履行了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不仅对提起诉讼的股东有效,对其他未提起诉讼的股东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解散公司诉讼请求后,提起该诉讼的股东或者其他股东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通过以上与我们一起看了有关公司解散之诉方面的资料,我们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有一个简单的了解。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这方面的内容,您可以咨询,寻求律师的帮助,这里的律师会帮助您解答您想了解的法律问题,提供您需要的帮助,在实际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人章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章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印章是一个公司的标志,是不同范围内权力的代表和象征,公司印章根据权限和用途可以分为很多种类,不同种类的印章在不同的业务范围内起到不同层级权限的作用,在所有印章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法人章,也就是法人组织公章,那么,公司法人章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 一...


·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书注销规定是什么?
      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书注销规定是什么?外资企业股东会决议书注销规定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经公司股东讨论通过,全体股东决定注销本公司,公司注销后的未尽事宜由全体股东承担,全体股东一致确认清算报告内容。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的时候需要对公司注销,公司注销需要在工商局办理。公司办理注销,工商...


·公司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


·公司经营的好坏决定了自己的发展前景
      公司经营的好坏决定了自己的发展前景,因此对于求职的人来说,进入一家好公司是许多人的追求,但是好公司就意味着高竞争,人员的流动与离职就成为了家常便饭,当自己被公司辞退时一般都会有所补助,那么,正常情况下被辞退有代通知金补偿吗?我们为你解释。 被辞退有代通知金补偿吗,在那些条件下可以...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要求是怎样的?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要求是怎样的?在鼓励大众创新、自主创业的21世纪,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创业这个热门的领域内,并且大部分创立个人独资企业,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要求也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也是人们困惑的地方。接下来律师将为你详细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要求。一、个人独资企业含义独资企业,即...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有哪些?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整体布局以及经营模式,对于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当中,公司的形式都有哪些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公司一般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责任公司两种类型,这些也会涉及到上市和非上市两种。 中国公司法规定有哪些公司类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


·签合同盖公司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签合同盖公司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吗?签合同不是盖公司章才有效,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


·民营路桥企业改制的步骤是什么?
      民营路桥企业改制的步骤是什么?在建筑工程领域,很多路桥企业都是民营的,它们在市场化过程中暴露了不少问题,比如股权结构混乱、企业管理体系缺失、经济效益低下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路桥企业可以进行改制,从而完成股份制改革,提高企业竞争力。那么民营路桥企业改制的步骤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


·所在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现在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几年?
      现在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几年?当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包括了一定的期限,在此期限之内,双方才存在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很多人会疑惑,现在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几年?怎样的年限对自己更有利?在这里,我们将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解答这一问题。一、劳动合同期限的作用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


·怀孕被公司解除合同赔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怀孕被公司解除合同赔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