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标准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投毒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两者相比而言,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外延更为广泛,指的是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刑法已取消投毒罪,而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那具体来说怎样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
  
  1、客体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核心在于认定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具体来说:
  
  1、行为人投放的必须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人的生命、健康或牲畜、禽类、水产养殖物安全的危险物质。
  
  2、投放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即该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严重损害后果。或者己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3、本罪是危险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存在即可。
  
  4、投放行为的主要方式:
  
  (1)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
  
  (2)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
  
  (3)在一些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该罪,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涉嫌该罪的话,最好及时求助于专业的刑辩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
  
  


·盗窃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二、盗窃案犯罪中止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对...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都有哪些
      强奸罪的加重情节都有哪些强奸罪属于比较严重的犯罪了,按照《刑法》中的规定,犯此罪的一般情况下是处3-10年有期徒刑,但在一些情况下,则就会对犯罪分子加重处罚,而对应的情节我们也称之为加重情节。那到底强奸罪的加重情节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强奸罪的加重情节都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能缓刑吗
      可以,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危险驾驶罪缓刑条件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


·盗窃罪罚金的数额规定是怎样的?
      相信您对小偷并不陌生,小偷的行为十分可恶,但由于偷窃的行为较为轻微,所以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偷窃财物的价值较高,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构成盗窃罪。我国法律对盗窃罪的处罚是判处有期徒刑及一定金额的罚金,那盗窃罪罚金的数额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盗窃罪罚金的数额规...


·酒驾拘役关哪里执行2002
      酒驾拘役关哪里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


·侵占罪判几年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轻伤二级有前科有谅解书可以判缓刑吗?
      轻伤二级有前科有谅解书可以判缓刑嘛?申请缓刑的条件: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管制是轻于拘役的主刑相关规定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对我国基本的法律常识有一定了解的人都应该知道,我国的刑法一般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像管制拘役这种都是属于我国的主刑,但是相对来说,管制是比拘役的处罚力度轻一点的处罚。对于这一法律常识,我们站在下文当中详细给您介绍一下,管制是轻于拘役的主刑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管制是轻于...


·诈骗罪判刑后用还钱吗?
      诈骗罪判刑后用还钱吗? 一、诈骗罪判刑后用还钱吗? 1、刑罚是刑事责任,还款是民事责任,只要有偿还能力当然要还。但如在判决前还,可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依据,在判决后服刑期间可能作为有悔罪表现的依据,与其他情节相结合,对是否减刑产生影响。 2、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


·盗窃罪的主观故意是指哪种
      刑事犯罪当中,对行为人的心态作出了严格的区分,就包括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很显然,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是要比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轻的。而在故意犯罪当中也有具体的区分,即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那盗窃罪的主观故意属于哪种情况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的主观故意是...


·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刑期吗
      我们发现,由于在之前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时候,可能对罪犯先行羁押了,那此后如果依法对罪犯做出了量刑处罚的话,此时先前在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刑期吗?这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很重要的。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刑期吗 管制:先前羁押一日抵2日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