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车祸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是怎样的?在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各种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伴随而来的法律问题也有很多,那么当车祸事故发生以后,需要如何进行赔偿呢?其医疗费的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呢?让我们带您来了解一下。
  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4)住院费: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但治疗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2、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当赔偿。对于小伤大养,扩大检查和治疗范围,均不应赔偿。3、结案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2)
  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4、确定医疗费截止的日期。一审法庭辩论终结的时间,但这一段时间所花费的药费,应由当事人申请法医鉴定,以作为判案依据。法庭研究的就是这一次审判赔偿的数额.5、医疗费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原告提出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果被告对原告的赔偿提出否定性意见的,被告必须提出证据来证明。这样,举证责任就发生了一个变化,本来损害事实、损害赔偿数额应该是由原告来证明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如果对他的合理性提出质,就要自己来提出证据举证证明。如果能够证明他没有合理性的,那么就法院就予以采信。6、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补救性治疗,如镶牙、植皮、安装假眼、假肢等,所花费的费用应予赔偿。受害人治疗因侵害行为而引起的其他并发症的费用,应参照治疗医院的诊断或者法医的鉴定意见,视二者的关联程度予以适当补偿。7、就地治疗及转院问题。依据该解释的初稿及最后定稿,及其立法本意,受害人的就诊,无需再适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所做的受害人治疗及转院所做的种种限制。当事人就治无需再按就近、就地及转院应经原医院批准原则,其治疗机构由受害人选择。8、就医疗费超标及转院造成费用过高问题。为防止受害人诈讹,过量花费不必要的费用,该司法解释通过法官依职权判断,即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来确定医疗费的合理性;再者通过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分配,即由加害人就受害人用药费不合理承担举证责任。9、就后续治疗费用问题。继续治疗费用应当赔偿。具体的操作方法有三种:一是一次性赔偿,即将今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全部计算,一次赔偿。二是今后发生的损失另行起诉,不在本次诉讼中解决,只是确定今后的损失另行处理。三是即使是确定了一次性赔偿,但是今后实际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的,对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有权另行起诉请求赔偿。对后续治疗无法确定费用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受害人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或鉴定结论必定发生的治疗费用,应一并予以赔偿。10、功能恢复训练费问题。在适用时不应包括心理康复所需费用,对心理的伤害,通过精神损害费予以解决。11、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医院治疗期间需要外购药品的,应当由该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并与伤情治疗的需要相符。12、诱发疾病的治疗费用问题。对于交通事故所诱发的疾病的治疗,应当按照因果关系中的实际情况确定,即按照原因力的大小,按照相当因果关系确定责任的有无。在确定了有相当因果关系以后,判断侵权行为对诱发疾病发生的原因力。原因力是百分之多少,就按照百分之多少赔偿支出的费用。
  医疗费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在上边说了许多,相信您对车祸事故的医疗赔偿标准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真实的案件往往是十分复杂的,对伤情的判断,对家属的抚慰,都是很难估计的,所以赔偿金额也是很难进行计算的,为了保证您的切实利益,您可以在找在线律师进行更进一步的咨询。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
      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 一、车祸被扶养人生活费应该怎么赔偿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追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行业正处在高速发展阶段。人们对汽车的需求正逐步增多,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增多,比如说汽车追尾、汽车撞人等。那么,如何去处理交通事故?以及如何去划分事故责任?今天,将详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追尾的法律依据、认定步骤等内容。 一、交通...


·误工费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吗?
       一、误工费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吗? 误工费的赔偿,是可以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


·交通事故发生时未报案事后还可以报案吗?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只是轻微的没有人员伤亡的事故,责任明确,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处理。如果有人员伤亡或有争议的应当报警解决。生活中有很多醉酒、超速、疲劳驾驶的司机发生交通事故时,即使是受害方也会因为害怕受到刑事处罚选择协商处理事故问题。其中不乏有时候就赔偿等问题发生争议又报警...


·入职员工提交资料模板是怎样的?
      企业在聘用员工之后,会要求员工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入职手续。对于新入职员工来说,虽然办理入职手续会由人事部通知准备相关材料,但如果在入职之前就已经将所需要的材料准备好,办理手续时就会节约不少时间,同时也会给公司留下良好的印象。虽然每个公司要求员工提交的资料会有所不同,但我们为您整理了...


·交通肇事逃逸最轻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最轻处罚是什么?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


·在我国随着汽车市场的繁荣
      在我国随着汽车市场的繁荣,家里备有汽车的情况也很普遍。交通事故也是每分钟在各地地方发生,上下班高峰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车与车之间追尾磕碰)、晚上出去吃饭更容易因喝酒问题导致的被交警查询,更是普遍中的普遍。那么今天就来谈谈在交通安全法中饮酒醉酒的浓度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血液酒精检...


·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
      交通事故中要是造成了人员死亡的话,那此时做出的赔偿与造成人员伤残的赔偿肯定是不一样的。而在造成死亡的结果时,除了有丧葬费的赔偿,还要对死者的家属赔偿死亡赔偿金才行。那这个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


·上海房屋租赁税应该怎么交
      一、 上海房屋租赁税是什么,由谁交?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印花税由租赁合同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缴纳,其他税费由出租人缴纳。现实生活中,房东为了...


·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东西,提交哪些材料?
      当我们身受工伤时,需要所在的单位对员工进行申请工伤鉴定,或者家属自行解决,受了工伤后做申请鉴定更有利于工伤赔偿,那么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东西,在工伤赔偿时该提交哪些材料?以及在申请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我们详细的总结了一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机动车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机动车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具体如下:1、故双方均为机动车,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的- -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按袼自过错程度承担各自赔偿责任;2、故双方分别为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无过错责任原则。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