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工伤认定书何时生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拥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来保护每一位合法公民。现如今在城市中,有很多的弱势群体,而农民工就是其中一类。他们工作危险性高,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容易受到威胁。往往又因为受教育程度低而不能维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员工工伤认定书何时生效这个问题,来帮助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员工工伤认定书何时生效?发生工伤后,单位必须在30天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结论书社保给出的是两份,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一份是由受伤害人员留存。关于生效问题: (一)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二)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综上所述,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公司员工工伤认定书何时生效的相关内容。而且我们特别提醒您,拿到工伤认定书,并等到伤情完全恢复,医院停止一切治疗后,在受伤后的三个月,就可以到有关部门申请伤残鉴定了,鉴定得到伤残级别,那就可以申请赔偿了。希望您能够有效及时的维护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高温津贴的时效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退还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退还是什么 建筑工程在竣工以后,如果在规定的质保期的时间之内都没有出现什么质量上的缺陷,或者是有缺陷也已经经过修补完善,那么到了时间,开发商就必须将当初预留下来的质保金返还给建筑商,质保金的返还是受法律保护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退还是什么...


·务工费和误工费的区别是什么?
      务工费和误工费的区别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


·建筑工程质量主体包括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主体包括什么?对于建筑工程相信您都不陌生,建筑工程一般指的是一些大型的建设项目工程,比如说房屋建设,地铁、水利工程建设等等这些都属于建筑工程项目,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国家非常的重视,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主体包括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建筑工程质量主体包括什么...


·劳动者合同到期后被辞退有补偿么,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作为一个保障劳动者最基本权益的法律,它确保用人单位在终于劳动合同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不仅可以维护社会稳定,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用人单位的行为。那么,劳动者合同到期后被辞退有补偿么?这一问题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劳动者合同到期后被辞退有...


·影响工程质量细微因素有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细微因素有哪些? 一个工程的质量直接决定着这个工程是否能够投入使用,工程质量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有严格的对规定也有严格的检验和监督。但是工程通常也会出现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有很多,那影响工程质量细微因素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主要指...


·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有多久
      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年限有多久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4. 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 装修工程为2年。二、装...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劳务合同该如何补救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劳务合同该如何补救 (一)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 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合同法》第61条所规定的“合同生效后...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不仅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是合同纠纷发生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不仅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是合同纠纷发生时处理纠纷的主要依据。合同纠纷案件也是近年来高发的一类案件,那么这一类案件适用哪些法律呢?接下来,我们将向您详细介绍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的主要内容,供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


·一、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一、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待遇是什么 1、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2、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


·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如何处理非法雇佣童工
      对童工的使用,其实在我国是有限制的,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童工,但如果是童星的话,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招录的。不过要是非法使用童工的话,自然要对单位作出处理。那么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饭店雇佣童工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