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海上保险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海上保险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现实生活中保险种类的数不胜数,关于人们出海也会签订一系列保险,这其中常见的就是海上保险合同了。那么什么是海上保险合同呢?海上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又是什么呢?这些关于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知识我们都应该知道一些,特别是需要签订海上保险合同的朋友们更需要了解。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海上保险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要约的构成须符合下列要件:提出者希望对方承诺,而非仅提出属于询价性质的要保;所声称的要约必须是完整的,即已明确地表明双方打算签订的合同;所声称的要约必须已发出给对方,而不只是告诉了本方的代理人或第三人;所声称的要约在对方接受时必须仍然有效,因在要约被接受前,发出者可将其收回,而一旦被收回或撤销,就不再是要约,除非再次发出,否则接受无效。承诺必须是完全接受对方发出的要约,如果改变了要约的内容,或提出了新的条件,就是反要约,表明双方仍在协商过程中,海上保险合同并未达成,即使海上保险单已经签发。反之,如果承诺已经做出,表示协商已经结束,合同已经成立,即使后来保险人签发的保险单改变了承诺的内容,也不能改变双方达成的海上保险合同,保险人单方面改变的内容,对被保险人无约束力。如果要约是被保险人发出的,保险人承诺的方式有:正式承诺,如发出一封承诺信件或电信;签发保险单;接受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等。订立保险合同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实际上要证明口头合同的存在有时是困难的,口头确认保险合同成立的,主张合同成立的一方应当负举证责任,若不能举证或举证不足,则海上保险合同将被认定为尚未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海上保险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单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单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二、海上保险合同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在订立海上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海上保险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后,合同成立。1、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将其知道的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者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人知道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情况,保险人没有询问的,被保险人无须告知。2、订立合同时,被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标的已经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但是有权收取保险费;保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标的已经不可能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收回已经支付的保险费。以上就是关于海上保险合同成立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在生活中遇到这种事情感到困惑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告诉你,当遇到这种事不知道怎么去处理的,可以在网上多搜索关于这方面的资料,或者咨询的在线律师,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解除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解除合同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解除合同的司法解释(一)、关于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导致的合同解除。当事人依照这一情形行使法定解除权依法解除合同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合同有效成立,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如果履约方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则不...


·合同履行期限和质保期是一样的吗 有何区别
      合同履行期限和质保期是一样的吗 有何区别合同履行期限和质保期是一样的吗★合同履行的期限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


·大额融资居间合同范本怎么写?
      大额融资居间合同范本怎么写? 融资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签订地点: 融资居间合同 甲方: 住所地: 法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因_________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


·电子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子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电子购销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经询价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产品名称,数量,价格规定 甲方向乙方采购详见采购清单,含普税价为...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有哪些? 在中国,大多数人都认为进入事业单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事业单位工作稳定,薪资待遇也相当不错。但是因为竞争如此激烈,事业单位对员工有严格的规定,包括对人员的聘用以及工作时应遵循的规章制度等,针对这种情况,下面来我们为各位一些介绍行政事业单位...


·合同法抗辩权包括哪几种?
      合同法抗辩权包括哪几种? 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就应该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合同当事人也享有各项权利,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就包括抗辩权。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民事权利,当合同一方提出无理要求时,对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拒绝履行。那么民法典抗辩权包括哪几种?下面我们...


·赠与合同的解除有哪些法律规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赠与合同的解除有哪些法律规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


·买卖合同解除违约金如何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合同解除违约金如何计算方法是什么? 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


·一、出租人有无权利解除次承租人的合同?
      一、出租人有无权利解除次承租人的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系租赁合同关系,出租人可以基于合同关系上的请求权向承租人主张权利,此关系不因转租的成立受有影响。因此,在原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可基于合同关系上的请求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附条件合同有什么特征?
      附条件合同有什么特征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一、《民法典》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2、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给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