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人怎么申请破产 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债务人怎么申请破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债务人怎么申请破产 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债务人怎么申请破产
  
  申请破产的程序一般如下: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当然债权人也可申请)
  
  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3、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4、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三、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债务人申请破产,无论对于债务人还是债权人来说都是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因此当事人一定要对这个问题进行详细的了解。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申请破产的法律知识,您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会详细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企业监管组的设立及其职权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可以随即进行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的外,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企业监管组成员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股东会议代表、企业原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企业监管组主要负责处理以下...


·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如果因为一些债务没有办法清偿的,就可以宣告破产,破产就会有一个清算程序。那么关于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清算全称是破产清算,是公司因为没有办法偿还债权人的债务而启动的程序。 一、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


·有限合伙企业清算怎么进行
      有限合伙企业清算怎么进行一、有限合伙企业清算怎么进行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


·个人申请破产的后果
      个人申请破产的后果一、个人申请破产的后果 (一)对“个人破产”中“个人”的理解 “个人破产”中“个人”应如何理解,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主张个人即自然人,个人破产也即是自然人破产;另一种则主张个人破产中的个人并非严格的法律术语,其范围不仅宽于公民,而且也大于规定的两户一伙...


·破产重整超过债权申报期限怎么办?
      破产重整超过债权申报期限怎么办? 一、破产重整超过债权申报期限怎么办 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在通知或公告债权申报通知的时候,会相应指定债权申报期限,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应当按照指定的债权申报期限进行债权申报。 如果超期未进行债权申报的,并非不可以补充申报,但是补充申报的而产生...


·公司法清算结束之日起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清算结束之日起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在运营的时候如果内部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公司的相关高层管理人员,如果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解决公司困境的话,公司还可以正常的在相关法律制度的约束之下经营运转,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没有依法宣布破产之前,该承担的债务债权关系都不...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解释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解释本条是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可撤销行为的规定。可撤销的行为是指对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害于破产债权人整体利益的行为予以撤销,使其失去效力的行为。管理人行使撤销权带来两个法律后果:一是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失去效力;二是因债务人的行为而被转...


·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
      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 一、破产清算程序的特点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


·企业破产法担保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企业破产法担保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就是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担保的责任人,根据《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上述条文规定了有担保债权...


·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的时候是否需要清算?
      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的时候是否需要清算? 一、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是否需要清算? 抵押品、留置物、出置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


·申请破产的费用怎么计算?
      申请破产的费用怎么计算? 一、申请破产需要哪些材料? 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一)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