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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刑法的空间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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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域和人的效力。它明确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关于国家空间刑事管辖权范围的原则有:
    1、属地原则,就是单纯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否则,均不适用本国刑法。
    2、属人原则,就是单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无论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凡外国人犯罪,即使发生在本国领域内,也不适用本国刑法。
    3、保护原则,从保护本国利益出发,凡是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4、普遍原则,从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出发,凡是侵害国际公约、条约保护的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5、综合原则,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的,不论本国人或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本国人或外国人在本国领域外犯罪的,在一定条件下,也适用本国刑法。
    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我国领域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空间区域俱体包括:(l)领陆,即国境线以内的陆地及其地下层。(2)领水,即内水领海及其地下层。内水包括内河、内湖、内海以及同外国之间界水的一部分(通常以河流中心线为界,如果是可通航的河道,则以主航道中心线为界)。领海,根据我国政府1958年8月4目的声明,我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3)领空,即领陆和领水的上空。
    以下两部分属于我国领土的延伸,适用我国刑法:其一是我国的船舶、飞机或其他航空器,不论该船舶或者航空器航行或停泊在任何地点。其二是我国驻外使领馆。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包括三种情况:(1)在我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但犯罪结果发生在国外,如在境内开枪,射伤境外人员;(2)在国外实施犯罪行为,但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如从境外向境内开枪,杀死境内受害者的犯罪;(3)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均发生在我国境内。
    刑法第6条规定的例外情况有以下四种:
    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外交代表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有的豁免权,可以由派遣国政府明确放弃。如犯罪,则可以适用我国刑法。通过外交途径的解决方法有限期离境、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要求派遣国召回等。
    2、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刑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3、刑法施行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
    4、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例外规定,我国刑法的效力不及于港澳地区。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对于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予以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此规定既维护司法主权,又避免双重处罚。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的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适用我国刑法。


·单位自首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总则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再考察我国《刑法》分则对单位犯罪的处罚规定,绝大部分是规定采取双罚制,即不仅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处罚犯罪的单位本身。由于单位具有...


·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成立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比较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而给他人的某种权利或者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同属于正当行为。但是二者又有着明显的区别。总体而言,正当防卫反映的是合法权益与不法侵害之间的矛盾,而紧急避险...


·有关绑架罪的一罪与数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绑架他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根据这一规定,行为人在绑架中杀害被绑架人的,适用绑架罪的加重法定刑处罚,而不能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实践中,杀害被绑架人的有三种情形:一是在绑架过程中因遭...


·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相对负刑事责任与完全负刑事责任三个年龄阶段:
    ...


·刑事案件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一、可判处罚金的情形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


·有期徒刑的刑期怎么计算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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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司机载客超载,车主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在一些偏远地区坐过大巴车的人都知道,很多大巴车会在躲过交警检查后超载搭客。除了超载外,大巴车并没有其他违法交通规则的行为,比如不超速等;那么仅仅是超载的大巴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大巴车超载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不可凭空设想,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能做出判断。...


·什么是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有以下几个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在二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单位均...


·什么是犯罪未遂?
      
什么是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特殊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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