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彩礼一般多少钱,可以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结婚的时候,女方往往会要求男方给一定数额的彩礼,以此来显示男方对自己的重视,这也是中国近千年以来的风俗。那么,你知道一般情况下,结婚彩礼会给多少钱吗?我们下文做了讲解,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一、结婚彩礼一般多少钱
  在我们国家,法律上对彩礼并没有一定明确的规定,由于区域的不同,所以在给彩礼时,多少也会存在差异。一般的地区会以一万零一为基数,上不封顶。因为一万零一,寓意着万里挑一。所以,我们在给彩礼的时候,也应该视情况而定。因为没有固定的钱数限制,所以我们也可以自行决定。但是不能低于当地风俗的最低限即可。
  二、结婚彩礼可以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三、结婚彩礼应如何进行返还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四、返还彩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保护给付方的原则。
  给付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婚约解除后,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赠与物,就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彩礼的性质既然是不当得利,就应当全额返还。而且,在现实中,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收入不高,家庭财产不多,不少男青年为了谈成对象,都借债给付彩礼,不惜代价满足对方提出的条件,因此,应当着重保护给付方。另外,由于现在人的思想变化很大,对于订婚与否并不太注意。
  2、登记结婚与否的婚约财产有所区别。
  在处理过程中,法律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返还尺度相对从紧。而对于双方已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形,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返还尺度相对从松。因为男女双方成为合法夫妻后,虽未同居,但夫妻间存在扶助义务,如对于一方经济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予以帮助。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彩礼返还,应当视情形处理,而不宜全额返还。另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已经共同生活,时间不长的,对于请求返还彩礼的,也应当予以适当返还。
  3、尽量返还原物。
  彩礼特定物的性质、样式、规格、数量和价值双方当事人能够确定,例如摩托车、戒指、项链和手链等特定物,且原物存在的,则应当返还原物,这样可以减少矛盾;原物确不存在的,按市场价计算返还现金。
  4、考虑民俗风情。
  由于婚约关系受当地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具有身份性、伦理性和习俗性的特点,因而,应当考虑在法律空间范围内尊重双方当地习惯,考虑双方当地的民俗风情。对于为了订立婚约,双方来往走动,一方家长给予的一些小额见面礼,其中消耗的食品、烟酒等低值品,一般不予返还。彩礼其实只是一种风俗,只需要给到当地的一定数额即可。男方双方谈婚论嫁时,不应对其要求过高,否则会伤害彼此之间的感情。以上就是我们对结婚彩礼的相关介绍,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2023事实婚姻的解除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的解除是怎样的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


·如何办理起诉离婚的相关信息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发生,但是也有很多不多形式的离婚案件,有很多人会不知道如何办理起诉离婚,在一定的情况下,有很多人需要办理起诉离婚,因此走上法庭,但是在走上法庭之前,当事人需要了解一定的程序,这样就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起诉离婚的相关信息。 一、起诉离...


·当事人离婚协议原件在哪里
      一,当事人离婚协议原件在哪里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


·哪些情况下离婚无效2023
      哪些情况下离婚无效2023 一、在哪些情况下离婚无效 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 《婚姻法》第31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出于双方自愿。也就是说,夫妻确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如果是由于一...


·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


·分割离婚财产的协议有哪些内容
      一般协议离婚的夫妻都会就财产问题处理的比较好,否则也就无法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了。而要是涉及到的共同财产比较多的话,此时最好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协议为好,那到底分割离婚财产的协议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也就是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


·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
      夫妻要是协议离婚并且也按照国家的规定签订好了离婚协议书的话,之后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才会让离婚协议书生效。此时如何夫妻单独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 按相关法律...


·婚前婚后财产如何界定
      婚前财产都是指在婚前夫妻其中一人已经在自己名下的财产;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人所得的财产。婚前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婚后财产是在婚后取得。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是不需要分配的,婚后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1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在离婚后
      在离婚后,在分割财产方面首先要分清楚什么是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婚前的财产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参与分割。而对于婚后取得的,即使是登记在个人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在离婚后,当然可以进行分割。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后是由那一方抚养的问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一、彩礼返还的条件是什么?
      一、彩礼返还的条件是什么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