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变更章程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公司法人变更章程是什么?
  
  一个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也就是公司法人对公司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法人到正确领导和决策,而公司法人的变更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发展和运营,在我国相关法规中也有所规定,你去宝冶公司的正常发展,那公司法人变更章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变更公司法人章程
  
  公司章程仅规定法人代表是由董事长还是经理担任,一般不规定具体人名。因此董事长或经理人变了,自然法人代表变更。故章程无需变更。
  
  变更法定代表人
  
  注意事项:
  
  法定代表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被锁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人员任职限制黑名单的人员,
  
  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 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二、公司章程更改
  
  1、提议修改公司章程。
  
  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能够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建议。根据《公司法》第47条和109条的规定,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但是修改公司章程事关公司发展的大局,不得以会间的临时动议提出。如果董事会怠于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股东可以提出修改提议。并且在董事会不主持和召集股东(大)会情况下,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2、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股东。
  
  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负责通知义务的主体,一般是董事会。但是在监事会或者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时,则由其通知。
  
  3、股东(大)会决议。
  
  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我国公司法第38条和100条规定了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是,有些情况下公司章程修改并不需要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的此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4、种类股股东的同意。
  
  根据《公司法》第13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和其他种类的股票。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
  
  5、特定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需报主管机关批准。
  
  6、特定章程变更事项的公告。
  
  章程变更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比如经营范围是章程必须记载事项,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证券法》第67条第1项规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
  
  7、公司章程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一般情况下是法人的变更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因此对于公司变更章程有着详细的规定说明,从而来保障公司法人的变更不会影响到企业公司的发展和运营,确保公司在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集体企业改制新三板案例探析是什么?
      集体企业改制新三板案例探析是什么? 如今社会在不断发展,经济也在飞速发展,而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如何生存下来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此集体企业对应的措施就是不断地改革创新,也就是改制来让企业变得强大,来适应市场经济现状,那集体企业改制新三板案例探析是什么?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印花税的规定是什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印花税的规定是什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印花税的规定是需要缴纳这样的一种印花的税收,认缴制注册资本是需要交纳印花税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下印花税缴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


·企业怎么进行改制,如何进行企业改制
      企业怎么进行改制,如何进行企业改制因企业的所有权归属性质不同,有的为国有企业,有的为集体企业,还有的是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可以进行转化,就是我们通常所指的“企业改制”,对于企业改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还需要提交法定的文件,那么企业怎么进行改制呢?现...


·私营企业收受贿赂退回后是否构成犯罪?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现在依然有很多普通的老百姓,他们对于法律并不是特别地了解,可能他们接受了一种财务上的贿赂,但是却不知道自己触犯了刑事法律,于是又私自将财物退还。很多人比较困惑私营企业收受贿赂退回后是否构成犯罪?一、私营企业收受贿赂退回后是否构成犯罪?实践中,行为人往往会基于...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 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怎么算 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质物保管和处分的费用。利息属于担保贷款的一部分。 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是什么 股权质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中华...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工作的思想观念越来越开放,不再仅仅局限于在大公司工作,而是选择创业,开设一人有限公司。国家为了鼓励经济的发展,把门槛放低。那么,我们今天想就新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多少,为您介绍一下。新公司法一人有限...


·年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为了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一些房屋进行了拆迁,同时对一些企业进行了规划建立工业园区,所以好多企业需要进行拆迁。那么您是否知道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


·开公司融资是什么意思?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开公司融资是什么意思?融资的方式有哪些?当今一些管理者想让自己的公司变得更加的强大,他们便去融资。而事实证明融资确实能够为公司带来很多意想不到的利益,但是凡事都是有利有弊的,融资也存在很大的风险。一个合格的公司管理者必须要学会如何融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开公司融资是什么意思。...


·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与优点
      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与优点 一、私募股权投资的缺点 1、企业出让股权后,原股东的股权被稀释,甚至丧失控股地位或者完全丧失股权,股东间关系发生变化,权利和义务重新调整。 2、随着股权结构的变化,企业的管理权也相应发生变化,管理权将归股权出让后的控股股东所有。 3、在企业管理权发...


·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资产管理公司设立条件: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二人或多人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5年内到位。具体详情我们看以下...


·国有独资企业申请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独资企业申请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国有独资企业申请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设立国有独资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