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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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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有哪些?在市场经济中,公司是较为常见的一类企业形式,由于公司在存续期间需要与多方当事人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对不同种类公司的设立以及需要承担的责任都做了概括性的规定,不同类型的公司的设立原则是不一样的,你是否知道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有哪些呢?
  一、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有哪些?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出资额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2、出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3、股东人数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无人数限制。
  4、股东责任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就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负责。
  5、股东权利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原则上按股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按人计算,每股东有一票表决权。
  6、股份转让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公开发行,可以自由转让,但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看出,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种类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两者在出资的方式、股东的人数以及股东的责任等方面都存在者较大的差异。两者也存在者共同之处,即都需要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进行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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