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券基金的种类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债券基金的种类有哪些?公司等企业机构为了经营管理的需要,会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债券。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不同类型的债券基金的购买价格是不同的,故而收益存在着差异,也会承担不同的风险。具体来说,债券基金的种类有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是债券基金?
  债券基金,又称为债券型基金,是指专门投资于债券的基金,它通过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对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寻求较为稳定的收益。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类别的分类标准,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债券基金也可以有一小部分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另外,投资于可转债和打新股也是债券基金获得收益的重要渠道。
  在国内,债券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通常,债券为投资人提供固定的回报和到期还本,风险低于股票,所以相比较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具有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特点。
   二、债券基金有哪些分类?
  按所投资的债券种类不同,债券基金分为以下四种:
  ①政府公债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库券等由政府发行的债券(政府公债);
  ②市政债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地方政府发行的公债(市政债券);
  ③公司债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各公司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
  ④国际债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国际市场上发行的各种债券(国际债券)。
  按照债券型基金的投资标的划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国债。
  信用风险:低
  流动性:好,可提前兑换或交易
  利息率变动范围:2.5%-4.5%
  期限:短期:1年以内;中期:1-10年;长期:10年以上
   2、信用债
  信用风险:中高
  流动性:较好,部分权重流动性较低
  利息率变动范围:4%-8%
  信用债是指不以公司任何资产作为担保的债券,属于无担保债券。风险相对较大,但收益率较高。从信用等级来看,分为中高级和低级两大类。
  中高等级债(即中高等级信用债):泛指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信用违约率较小的债券,如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所发行的债券。如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基就是以此类债券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债基之一。
  相应的,低评级信用债违约概率较大,如发生财务危机、濒临破产的公司债券等等。
   3、可转债
  信用风险:较低
  流动性:高于企业债,低于股票
  利息率变动范围:1%-3%
  期限:不超过5年
   4、其他标的,如新股申购、购买股票,权证,银行间拆借等
  一般对此类标的投资比例很小,目的是基于提高超额收益。但也是“双刃剑”,当遭遇新股破发,也会起反作用。
   中高等级债:
  中高等级债是债券型基金的一种。据WIND统计,截至2013年1月31日,373只债券型基金中(A/B/C类份额分开计算)仅有6只债券基金将中高等级信用债券作为主要投资目标或纳入投资范围。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基金是行业首只将“中高债”写入基金名称的债券型基金,同时也是首只将中高等级信用债同时纳入投资范围的新型债券产品。债券信用评级可以反映企业发行的债券的违约风险级别。债券信用评级越高,其信誉越高,风险越小,是“投资级债券”;反之信誉低、风险大,是“投机级债券”。
   特点:
  1、容量大、流动性好。在非国家信用债券中,AA级以上的中高等级债券整体规模占比约九成。债券信用评级越高的债券潜在交易对手就越多、流动性就越好。
  2、信用安全系数高。债券市场市场化、信用债市场的超速发展将加大未来信用债爆发倒债危机的可能性。而中高信用等级债券将拥有相对较高的信用安全系数。
  3、发行规模迅猛增长。基于庞大的市场需求,中高等级信用债券发行规模迅猛增长。据统计,2012年该类债券总发行量达到20802.56亿元,是2008年的5.79倍。
  债券资金,顾名思义是一种专门用于投资的基金,与其他类型的投资相比,具有收益稳定的特点。债券基金的种类主要有以上几种,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并结合自己的经济能力、理财能力。
  
  
  


·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什么?贷款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是包括有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诉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借贷纠纷中原告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怎么写?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怎么写? 清理报告范文 ×××(单位名称)债权债务清理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名称)系本单位出资设立的营业单位,现申请注销。该单位的债权债务已清理完结([或者:]由本单位接收,并负责清理)。 特此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盖章] 年 月 日...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有哪些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有哪些 一、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收益 (1)利息计算的基本常识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


·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目前无抵押贷款每家银行都可以办理,办理无抵押小额贷款,需要是中国公民,同时要满25-55周岁这个区间范围; 现居住的住址要满6个月,在当地工作必须满半年;同时最最重要的是信用卡还款记录良好,且当前没有...


·五年前的借条还有效吗?
      五年前的借条还有效吗?有效,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


·利息很高的借条有效力吗
      利息很高的借条有效力吗 一、利息很高的借条有效力吗 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 一般来讲,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下借条是有效的。对于借条利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高于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


·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浙江省违法发放贷款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


·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应采用的方法是什么
      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应采用的方法是什么 目前大多数企业对于企业自身的债权债务管理不够重视,导致企业债权债务问题越来越严重。为了更好地明确企业债权债务关系,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加强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应采用的方法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


·家里情况不好欠钱有不还怎么办?
      家里情况不好欠钱有不还怎么办? 一、家里情况不好欠钱有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家里人不管债权人与需要偿还债务的主体,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债务的履行方式。也可以选择项法院起诉来维护债权。具体的处理此类纠纷的方法如下: 1、最直接的办法,带着欠条向法院起诉 2、直接叫对方还钱 其...


·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生活中非常多的民间借贷行为,因为一些人资金周转有问题,所以就会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借钱。那么关于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规定是怎么样的?如果借款当事人对逾期利息有规定的按照规定进行,如果没有规定,由法院主张责任。法律如何规定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