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刑适用减刑吗 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我国法律中所说的减刑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措施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就可以给予刑罚种类的变更,或者刑期的缩短。在司法实践中,死刑适用减刑吗?这要从减刑的适用范围说起,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吧。
  
  一、死刑适用减刑吗,减刑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关于减刑的适用范围,就中国的刑法而言,所说的减刑主要针对的是少数几种自由刑的减免,尚未涉及权利刑、财产刑、生命刑的减免。不适用减刑的范围如下:
  
  (一)死缓两年期满
  
  死缓两年期满后的处理不应属于减刑范畴。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下称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不应列入探讨的减刑之中。理由是:
  
  1、死缓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理方法,是刑法规定的必然处理方式之一。
  
  2、判处死缓的罪犯,在两年期满后被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自此以后的减刑问题,则与所探讨的减刑是一致的。
  
  (二)附加刑
  
  附加刑一般不应适用减刑。
  
  综上,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一般都可适用减刑。
  
  二、可以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很多时候我们会将死缓一起列入到死刑当中,但此时死刑里面其实还包括了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因此,对于死刑适用减刑吗,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了。要是被判死缓,那此时就是有可能被减刑的。但如果是死刑立即执行的话,则因为不符合减刑范围,所以就是不可以减刑。
  
  
  
  
  


·有期徒刑3年缓刑2个月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3年缓刑2个月什么意思?“有期徒刑3年缓刑2个月”的意思是罪犯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2个月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是3年,考察期(缓刑期)是2个月。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就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那在实际案件中,应该如何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一、如何认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


·刑事拘留15天不批捕会被判刑吗?
      一、刑事拘留15天不批捕会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15天不批捕是否会被判刑就好根据犯罪事实而定,如果犯罪事实认定,则要面临逮捕、判刑。涉嫌犯罪的刑事拘留一般期限为十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七日;如果有犯罪证据的要根据刑...


·数罪并罚原则的三种情况分别是什么
      数罪并罚原则的三种情况分别是什么根据刑法典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分为以下三种: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规则刑法典第69条规定表明,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及由此而决定的基本适用规则,是以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情...


·强奸罪的证据都要哪些?
      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离不开证据的提供,当然证据还需要有足够的证明力,能够证明相关行为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现实中,不同犯罪需要提供的定罪证据不太一样,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强奸罪的证据都要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强奸罪取证一般是最先从考虑从阴道内获得嫌疑人的体液(精液),受害人身...


·怎样可以构成遗弃罪呢?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遗弃的行为经常会出现,包括一切婴儿,患有疾病的丈夫或者妻子和一些生活中不能够自理的老人等。很多时候如果遗弃的行为造成被遗弃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等恶劣情况,行为人很有可能构成遗弃罪,那么怎样可以构成遗弃罪呢?当然,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出详细的阐述。 一、怎样可以构成遗...


·在我国缓刑人员可以出国么
      我国的刑法当中,有缓刑这一制度。对于犯罪情节较轻和一些特定人群,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处缓刑。尽管被判处缓刑的人可以暂时不用坐牢,但是,缓刑是有一定的考擦期的。在这段时间,实际上当事人的某些权益是被监督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缓刑人员可以出国么? 一、缓刑的...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


·北京污染环境罪案例有哪些
      北京污染环境罪案例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环境带来的问题,国家和政府也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对此研究和发布了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法律,北京是我们的首都也是我国的城市中心,是我们的模范手册,是我们遵循的范本,是全国人民关注的重点,下面我们来看看北京污染环境罪案例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各期限的要求分别是多少?
      刑事诉讼法各期限的要求分别是多少? 为了预防犯罪,国家规定触犯相关法律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而设立了刑事诉讼这一制度,但为了保障人权,真正的实现法律的正义,也颁发了刑事诉讼法期限这一制度,那么对于刑事诉讼法各期限的要求分别是多少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刑事拘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强奸犯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的,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有下列情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